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留言评论
  • 索引号: 20230627-084341-799
  • 组配分类: 天政办发文件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17-05-03
  • 标题: [天政办发〔2017〕60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重大违法建设项目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7〕60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重大违法建设项目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03 信息来源: 天水市政府网 浏览次数: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重大违法
建设项目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7〕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重大违法建设项目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天水市重大违法建设项目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坚决查处遏制重大违法建设项目的函》的精神(甘建函[2017]104号),进一步强化规划意识,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遏制重大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建设管理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天水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管控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重大违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为全面做好全市重大违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规范城乡建设行为为目的,以查处重大违法建设项目为重点,坚决查处遏制重大违法建设项目,努力营造良好的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二、工作目标
  理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规范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程序,增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建立严查严控重大违法建设项目工作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拆除,先控停、后清拆”的原则,做到发现及时、制止有力、查违见效,引导和规范单位、集体、村(居)民依法建设。
  三、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违法建设项目,是指全市范围内正在实施或停工尚未建成的违法建设项目,包括违法新建、拆旧建新和扩建等情况,特别是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卫星遥感监测方式,督察通报我市的8个重点图斑,违反城市总体规划“三区”“四线”控制内容、侵占城市公共空间、损害公共利益、威胁城市安全的违法建设项目,要依法从严查处。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2017年4月24日—4月27日),核查登记在建违法建设,摸清存量建立台账。对发现的正在实施或停工尚未建成的违法建设项目,全面停工检查,分类处置。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2017年4月28日—5月31日),严查严控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查处新发现的违法建设项目,对已认定的违法建设项目,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限期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及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对未能按期拆除的违法建设项目,禁止投入使用,做到违法建设项目“零增量、减存量”。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7年6月1日-6月10日),对两区五县重大违法建设项目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行动缓慢、本辖区违法建设排查摸底不清、排查情况报送不及时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谎报、瞒报违法建设信息、违法建设查处不及时、拆除不力、滥用职权及为违法建设者当“保护伞”等的违纪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天水市重大违法建设项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何 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胜利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马延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翔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谈启明 市规划局局长
                  胡亚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宏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曹明忠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瑞权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文玺 秦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少平 麦积区人民政府区长
  程江芬 秦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申君明 甘谷县人民政府县长
  马勤学 武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马越垠 清水县人民政府县长
   马筱宁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马延广任办公室主任,胡亚东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重大违法建设项目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侵占城市水体蓝线、公共绿地、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建筑保护界限、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界限的危害性,切实把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研究部署,成立由建设、土地、规划、综合执法、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摸清违法建设总数,全面掌握违法建设基本情况,对存量违法建设,在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要制定出分类、分步骤处理工作步骤、强拆流程等时间表,发布公告,依法按期拆除。要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落实好人员、时间及经费等保障工作,确保全市重大违法建设项目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要深刻吸取兰州港联购物中心违法建设项目的沉痛教训,严格按照《甘肃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对置政府明令禁止而不顾,强行抢建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违法建设项目,特别是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卫星遥感监测方式,督察通报我市的8个重点整治区域作为清理和整治的重中之重,以点带面,分块操作,快速突破,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态势,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动真碰硬,狠抓落实。各县区要把重大违法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处理,对违规审批的部门和责任人依法从严追责问责,对参与违规决策、论证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依法从严惩处。要建立严格的工作督查、考核、监察、问责机制,对推诿扯皮、消极怠工、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实行严格绩效问责。
  (四)各县区要于2017年4月27前报送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违法建设项目排查情况,于5月30日前报送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违法建设项目的整改治理情况。
  联 系 人:张有才
  联系电话:0938-8571720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网站标识码: 6205000002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1007号-1

登录
实名登录 匿名登录
实名注册 匿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