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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30627-084333-721
  • 组配分类: 天政办发文件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17-04-02
  • 标题: [天政办发〔2017〕41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7〕41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02 信息来源: 天水市政府网 浏览次数: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7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7〕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坚持立法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障民生服务,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甘肃省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通过立法项目征集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市委同意,现将2017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法工作安排
  (一)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1件。
  地方性法规草案名称为《天水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草案)》。起草部门为市建设局,并成立由市建设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送审等工作。法规送审稿报送市政府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法规草案时间为2017年7月。法规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前。
  (二)制定市政府规章2件。
  1.《天水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为市环保局,并成立由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3),负责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送审等工作。送审稿报送市政府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为2017年8月。
  2.《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为市公安局,并成立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4),负责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送审等工作。送审稿报送市政府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间为2017年10月。
  (三)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调研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调研工作安排,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要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相关工委做好立法项目调研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法规、规章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靠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起草单位要成立法规、规章起草工作小组,选派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熟悉专业法律、文字功底好、敬业精神强的人员,具体承担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要落实领导责任、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保证立法任务按期完成。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积极协调。法规草案起草单位要主动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提前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起草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督促指导,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及时将法规和规章草案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严格程序,抓好落实。严格按照《甘肃省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要求,对列入本计划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开展调研。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总体结构、制度设计、管理措施、拟解决的问题认真进行论证分析,精心组织起草。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法规草案和规章送审稿,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要认真组织合法性审查,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在法规、规章送审稿、草案报送市政府法制办、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起草部门应主动向本部门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立法工作相关情况。规章出台后,市政府办公室应及时在《天水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发布;市政府法制办及时做好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
  (三)广纳民意,开门立法。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所有立法项目全部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法规规章草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法规规章草案起草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协商和沟通,充分发挥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的作用。凝聚各方共识,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四)强化措施,确保质量。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单位要切实抓好立法计划的组织实施,要避免照搬上位法和同阶位法规、规章内容,拟定的制度、措施要符合立法法和法制统一的原则,要结合天水实际,体现天水特色,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起草部门要倒排工期,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立法项目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市政府法制办要跟踪了解起草工作进度,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2017年度立法工作情况,作为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学习,培养队伍。市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有立法工作任务的部门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养,保持立法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立法任务较重的部门要适当增加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政府立法工作的需要。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4: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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