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tssrmzfbgs/2025-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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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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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11-27
- 标题: [天政办发〔2025〕36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25〕36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5年5月23日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62号)要求,我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形成《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一、依法认领编制许可事项清单。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认领《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中上级设定、本县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梳理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备案。清单中的事项及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二、加快调整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已经制定实施规范的事项,市、县级主管部门要在其基础上,加强衔接沟通,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本级实施规范,并相应调整完善甘肃省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要按照“四级46同”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做到同一事项全市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三、及时衔接调整有关事项清单。《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公布后,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其他相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四、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及时和上级主管部门衔接沟通,做好监管规则和标准的落地实施;要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和全流程服务。
五、切实强化清单实施组织保障。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全程监督,动态调整优化清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并积极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与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附件: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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