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914629N/2021-03801
- 组配分类: 人事信息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2-09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1-02-09
- 标题: 天政任〔2021〕3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谢志伟雷晓军挂职工作的通知
天政任〔2021〕3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谢志伟雷晓军挂职工作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谢志伟雷晓军挂职工作的通知
天政任〔202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谢志伟挂职期间任天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为3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雷晓军挂职期间任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挂职时间为1年(2021年2月至2022年1月)。
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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