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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人事信息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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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11-15
- 标题: [天政任〔2017〕7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张宪泉任职决定的通知
[天政任〔2017〕7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张宪泉任职决定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张宪泉任职决定的通知
天政任〔20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接市委干字〔2017〕31号文件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复议,决定:
撤销2016年12月24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宪泉任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的决定。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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