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914629N/2019-01741
- 组配分类: 机关简介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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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4-30
- 标题: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区域内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和年度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科普知识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起草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县、乡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乡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和秦州、麦积两区村镇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监管等工作,承担天水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内设机构
(一)局机关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政务宣传、信息化建设、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协调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性改革有关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承担综合统计和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
负责人:高彦堂 联系电话:0938-8623005
2.政策法规科。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人:裴晓娟 联系电话:0938-8620250
3.政务服务管理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承担办理与其他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负责市政府政务大厅市自然资源局窗口日常工作。
负责人:闫建会 联系电话:0938-8622989
4.调查监测科。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市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负责人:刘冬灿 联系电话:0938-8623764
5.确权登记科。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管理登记资料。
负责人:王轶华 联系电话:0938-8623326
6.开发利用科。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拟定和监督落实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政策。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天水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雷晓明 联系电话:0938-8623774
7.规划科。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天水市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负责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工作。拟定年度城市规划用地实施计划。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指导县域、乡镇、村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报批。指导五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天水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吕丁万 联系电话:0938-8622156
8.建设项目管理科。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承担秦州区、麦积区村镇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核发《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负责人:贺玺 联系电话:0938-8622138
9.市政工程管理科。负责协调和参与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对市政、人防、道桥、涵洞、管网及地上杆(塔)线路的规划审核。负责与市政和管线工程相关的各类构筑物的规划审核。负责核发市政工程项目的《市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通知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人:宋宴秋 联系电话:0938-8623394
10规划监督科。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等情况的监督工作。监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实施情况。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的批后监管。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
负责人:马瑞春 联系电话:0938-8623857
11.用途管制科。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定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王习文 联系电话:0938-8622035
12.耕地保护科。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并承担相关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倩 联系电话:0938-8622745
13.地质勘查管理科。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建设。负责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惠耀龙 联系电话:0938-8629170
14.矿业权管理科。拟订矿产资源政策、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省级以上采矿权、探矿权审核登记核查工作。负责市本级采矿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和颁证工作。承办并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学斌 联系电话:0938-8620042
15.地理信息管理科。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励相关工作,指导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负责人:姚勇 联系电话:0938-8623249
16.财务资产管理科。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辛江海 联系电话:0938-8620182
17.人事教育科。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人:裴润辉 联系电话:0938-8621856
18.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负责人:周玉鸿 联系电话:0938-8629872
(二)局属事业单位12个
1.天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受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矿产资源规划、年度用地、矿产资源开发计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探矿权及采矿权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及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业权转让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资源案件,承担行政案件应诉工作;对秦州、麦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进入市场或改变原用途的划拨土地进行管理,并收取土地年租金。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孙钰 联系电话:0938-8621566
2.天水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负责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及险情灾情应急处置;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应急处置技术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姚德成 联系电话:0938-8623847
3.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要承担秦州、麦积两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登记工作;承办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等不动产的登记工作;承担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构建及数据库互联互享、维护更新等技术保障工作;经办其他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杨志海 联系电话:0938-8239027
4.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和计划;根据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对企事业单位需要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城市存量土地进行收购,纳入储备土地统一管理;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及市场需求,适量征用集体土地进行储备;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及无主土地(既无合法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筹措、管理、运作好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做好开发土地的招商引资和投入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局有关科室做好土地出让或划拨的其他工作;负责土地储备统计。
负责人:马锋 联系电话:0938-8622536
5.天水市地理地热信息中心。负责全市测绘成果资料分析、存储管理和运用服务工作;承担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地图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培训,开展测绘工程技术服务;参与编制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组织实施资源开发利用储量动态检测工作;负责地热资源应用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负责人:惠耀龙 联系电话:0938-8629170,8622102
6.天水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争取国家和省级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安排市级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负责人:韩志乐 联系电话:0938-8623714
7.天水市地质博物馆。加挂天水麦积山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所牌子。负责国土资源实物标本的收集、采集、鉴定、整理、保管、典藏和展示陈列;承担岩矿石、宝石及古生物标本的鉴定、研究与开发利用等工作;开展馆藏标本保护技术研究及学术交流;开展国土资源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麦积山国家地质公园保护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俊伟 联系电话:0938-8621445
8.天水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院。负责天水市两区五县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勘测定界和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的编写,征地和用地到实地放线;负责天水市两区用地范围图、宗地图、挂牌图的测绘以及地籍调查工作;负责编绘各种比例尺地籍图、地形图、土地定级图、基准地价图等;负责天水市两区五县内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性土地评估(包括基准地价评估、政府收回土地评估、出让底价评估、标定地价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设编制工作;协助局有关科室完成各项技术成果上报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国林 联系电话:0938-8629160
9.天水市规划测绘工程院。为规划的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市政工程做好放线验线工作;整理和保管市域内规划方面的测绘管理资料和规划设计成果;承担一些地形图、市政工程、房屋的测绘工作。
负责人:李斌 联系电话:0938-8282540
10.天水市城乡规划设计院。贯彻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及自然资源局在城乡建设和城市发展中提出的各项规划决策,为规划决策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村镇规划等编制及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和重大发展课题研究等;负责为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负责人:杨怀亮 联系电话:0938-8629106
11.天水市交通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制定全市公路两侧土地收购储备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交通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收购储备工作;负责筹措、管理、使用交通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实行独立核算和专户管理制度;负责储备土地开发前的准备工作。
负责人:沈建红 联系电话:0938-8525106
12.天水市城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及城市建设用地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及收购储备工作;负责筹措、管理、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实行独立核算和专户管理制度;负责储备土地开发前的准备工作。
负责人:曹旭东 联系电话:0938-8623005
(三)直属分局3个
1.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秦州分局为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负责人:魏继增 联系电话:0938-6815803
2.天水市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天水市自然资源局麦积分局为天水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负责人:汪旭东 联系电话:0938-2736525
3.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制度;
(2)负责编制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并做好各项规划的实施工作;
(3)负责征收土地的报批工作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4)承办划拨、出让供地和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使用费和土地年租金征缴工作;
(5)负责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和土地评估工作;
(6)负责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工作;
(7)负责土地登记发证、地籍管理工作,核发统一编号的土地管理相关证书并向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8)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负责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9)负责地籍调查及日常土地权属管理工作;
(10)负责国土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11)负责开发区土地储备工作;
(12)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负责人:张天明 联系电话:0938-6835376
三、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37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五、联系方式:0938-8623005
六、负责人:李继明(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