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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3914629N/2019-01739
  • 组配分类: 机关简介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4-30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19-04-30
  • 标题: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9-04-30 浏览次数:

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规章制度及相关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上关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

(四)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报建、初步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开(施)工报告审批的综合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市重大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参与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负责建筑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参与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协调建筑企业的市内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及行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全市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政策,参与全市城乡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限额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指导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卫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与保护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全域无垃圾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市场开发建设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

(八)负责全市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物业和房屋拆迁市场。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减排和节能改造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新技术利用及革新工作。

(十)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行业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机关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优军服务协调和军民融合发展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以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负责人:付建红      电话:0938-8213282。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局系统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综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工程(含环保)领域的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考核定级认定工作;指导监督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聘用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和有关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计划生育以及局属企业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映红      电话:0938-8212198。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建设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依据城市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监督实施;负责承担系统规范性文件、表彰奖励、评比达标等工作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

负责人:白红梅      电话:0938-8350037。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城建项目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和使用;负责监督管理建设资金和局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建设项目筹资融资工作及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预、决算编制、报批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及收支核算、决算、审计;承办机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万乃勇      电话:0938-8213274。

(五)政务服务管理科。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市级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资质标准、审批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变更和上报省住建厅行政许可事项的初审等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办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窗口日常工作。

负责人:姚灵春      电话:0938-8213389。

(六)城乡建设科。参与编制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或参与全市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和储备,参与城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组织或参与实施;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城市设计等工作;负责城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专业市场、社区市场、城市综合体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或参与市政工程项目论证、勘察设计方案报批、施工进度协调等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市政设施规划论证;指导全市名城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海     电话: 0938-8214786。

(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城市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改革发展及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运行监管;负责指导城市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排水、供水、供热、燃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养护维修;落实水污染防治政策,监管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企业运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推动清洁能源运营,监管集中供热企业运营;指导城市防汛减灾工作;指导依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的强弱电、通信塔、杆线、管网等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县城和建制镇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亚荣      电话:0938-8399792。

(八)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拟订住房保障政策,组织编制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及管理工作;承办国家和省市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有关事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定全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和房地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制度改革、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工作;建立完善多渠道解决住房问题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拟订房屋权属管理、房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抵押、房屋面积管理、房产测绘、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房产交易、安全鉴定、房产权属登记和产籍管理、住房置业担保工作;组织实施房屋中介机构的资质标准;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负责人:张有才      电话:0938-8395832。

(九)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建筑市场、建筑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建设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机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预拌混凝土等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相关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审查;负责对市域外进入市域的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定额监督管理及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设机械和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安全检测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及工程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建筑行业特殊工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李亚龙      电话:0938-8214321。

(十)工程建设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工程担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监管;负责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负责工程现场建筑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预拌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建设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管责任;组织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开展安全达标、平安工地、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指导建设工程评优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负责指导房屋安全鉴定防治工作。

负责人:毛晓龙      电话:0938-8327734。

(十一)建筑节能与设计科技科。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和限额规定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参与重大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方案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和旧有建筑物抗震加固的监督工作;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抗震勘察与设计规范的实施;负责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绿色环保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负责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负责人:霍艳平      电话:0938-8212252。

(十二)信息管理与信访监察科。负责局信息化建设、网络化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网络舆情管理,负责收集、整理网络信息,组织协调媒体宣传,开展信息综合调研和信息研讨等工作;组织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网络宣传工作;负责住房和建设行业(政务)诚信体系、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信访事项以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信访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承办全市房屋征收(拆迁)信访案件复核;组织协调解决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负责局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行风评议、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系统行政效能监察以及重点项目督查工作;负责受理对局系统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揭发、检举、控告、来信、来访工作,查处违纪案件;参与干部人事工作以及工程项目招标等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层单位完善制度建设,落实政务公开。

负责人:续文河      电话:0938-8322532。

(十三)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科。负责拟定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物业及住房维修资金的管理;负责建筑装饰行业和建筑装饰市场的管理;拟订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活动和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等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管理工作;参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整治及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房产市场稽查工作,依法查处房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起草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各县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监督;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登记管理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负责人:张明录      电话:0938-8217817。

(十四)城管执法综合监管科。负责协调指导两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依法行政、文明执勤、队容风纪和遵守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上级批转、领导批示以及城市管理领域内各种行政执法案件的督察督办工作;协调调查两区违规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及违法建设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检查落实工作,查处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等行为;负责城管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和执法资格证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核、审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及两案办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质量的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资料收集、情况汇报、文件编印以及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工作。

负责人:李霞      电话:0938-8327682。

(十五)城管业务指导科。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和对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整理汇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清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执法业务管理制度;负责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对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负责全市城管执法业务统计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受理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和群众投诉案件;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何平      电话:0938-8571321。

三、下属单位

(一)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职责:

1、承担全市住房保障前期调研工作;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制定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2、负责做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存量房交易合同备案、房地产测绘机构备案、房产测绘成果备案;开展房屋租赁登记、租赁合同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登记备案;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市场;加强全市危险房屋监控。

3、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监督,全市物业企业备案、保障性房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评定;负责督促物业承接查验、督查物业纠纷调解;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4、负责落实部省属及市级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制度;负责出售部省属及市级单位公有住房;负责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市部省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档案的管理。

5、配合住建主管部门做好房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加快房产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建设,完善网签备案系统。

负责人:马顺祥                        联系电话:8214135

(二)天水市市场建设处。职责:

1、贯彻实施市场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参与拟定全市城乡市场建设发展规划。

3、受理、论证、审核市场开发建设的申请。

4、筹集、引进市场建设发展资金。

5、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城乡市场建设与管理。

负责人:蔡俊杰                       联系电话:8227167

(三)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职责:

1、负责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常工作;编制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调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建立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数据库;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工作;督促落实天水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工作。

2、参与市区和县城绿化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宏观管理及监督实施工作;参与大型公共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计划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的鉴定和保护工作;参与园林绿化技术标准的推广运用和监督实施工作。

3、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全域无垃圾工作。

负责人:付建红                      联系电话:8230200

(四)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督。

2、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等招投标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备案,招标前进行现场勘察,对已招标备案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3、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监督专家抽取,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认证中标通知书,受理投诉,调节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负责人:左朝晖                      联系电话:8219119

(五)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职责:受市政府委托代表市政府经营城市公益性项目,为城市建设进行投资、融资,履行市列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甲方总代理职责;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用地的储备工作。

负责人:甄锐平                    联系电话:8270658

(六)天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行政辖区内城市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4、负责秦州、麦积两区法人单位违反城市规划建筑的查处工作。

负责人:白忠明                    联系电话:8385598

(七)天水市建工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职责:

1、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工程检测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验收和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2、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和指导各县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

3、具体负责秦州、麦积两区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消防验收和扬尘防治工作;

4、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分析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结交流推广管理经验;

5、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对受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工程备案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负责全市范围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工作。

7、负责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质量、检测员、见证取样员等人员执业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设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投诉。

9、参与市优工程“麦积奖”与市级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依法对上述职责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人:董祥林                    联系电话:8216634

(八)天水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使用和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等落后淘汰产品的监管工作。

2、负责全市新建建筑实施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作。

3、负责全市绿色建筑推广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工作。

4、负责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工作。

5、指导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6、负责全市新墙材企业办理《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的初审工作。

负责人:周晓祺                    联系电话:8212549

(九)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评价,对具备实施条件的进入代建程序。

3、指导实施代建制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初审。

4、依法组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指导项目管理公司进行设计、施工及主要材料和设备的招标。

5、负责代建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代建管理工作。

6、审查并上报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

7、组织工程决算和代建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

8、负责实施由市政府指定的代建项目。

9、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10、负责指导全市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

11、负责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12、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村)建设。

13、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邢天峰                    联系电话:8555156

(十)天水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检查,包括: 负责天水市在建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的查处和监管;负责天水市建设工程靠前服务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监管天水市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作;负责查处扰乱建筑市场的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管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负责施工现场噪音监管工作。

2、负责天水市投标配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解屏工作。

3、负责受理涉及建筑市场方面的群众上访、投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积极维稳。

负责人:徐晓峰                    联系电话:8213199

(十一)天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职责:

1、贯彻落实工程造价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对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实施监管。

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及合同价的监督检查。

3、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4、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登记,对造价人员实施监管。

5、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备案和招标控制价备查;6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定期编制和发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建筑人工成本信息、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一类建筑材料综合预算指导价格及二类建筑材料价差调整系数等。

7、负责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方式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实施推广。

8 、 负责《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基础信息收集工作。

9、参与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和定标。

10、参与市重点项目估算,概算,预结算与合同价的审核。

11、依法对上述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2 、承办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杨  虹                     联系电话:8217729

(十二)天水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职责:负责全市城建档案工作的行业管理,进行业务指导、检查;负责接收、管理、保管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审查竣工工程资料;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安全工作。

负责人:高  翊                     联系电话:8681886

(十三)天水名城保护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职责:负责天水市名城保护工程规划、设计、项目申报、招商引资;承担天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古树、名泉保护开发利用的投资融资及项目实施;负责实施天水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古民居)、古树、名泉的抢救性保护工程及文化资源的研究、挖掘、展示和商贸、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开发运营;会同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天水名城保护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性修缮保护;负责实施天水古城保护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等。

负责人:雒亚峰                    联系电话:8358912

(十四)天水曲溪城乡供水工程有限公司。职责:曲溪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及工程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曲溪城乡供水工程附属水力发电站的建设,曲溪城乡供水工程建成后库区旅游开发。

负责人:胡永耀                    联系电话:8237818

四、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建筑科技中心

六、联系电话:0938-8213282    

七、负责人:任佩光(党组书记、局长)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网站标识码: 6205000002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1007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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