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914629N/2019-01719
- 组配分类: 机关简介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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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4-30
- 标题: 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全市粮食和食糖储备,监测市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
(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八)负责组织对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和储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转变工作职能。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市级储备,完善市县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市级储备与县区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全市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十一)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天水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粮食和储备局根据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宣传、外事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向荣 联系电话:8214248
(二)粮食储备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县区储备粮管理,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油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制定粮食储备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仓储工作,监督管理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高鹏 联系电话:8213172
(三)物资储备科。组织实施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研究提出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和相关制度的建议。承办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和中央、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代储工作。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制定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物资储备工作。指导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李战强 联系电话:8212879
(四)财务资产科。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行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管理相关资金,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性补贴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负责人:王芳胜 联系电话:8212802
(五)行业管理科。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放管服”改革等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承担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人:何忠斌 联系电话:8216251
三、下属单位
(一)天水市粮食稽查支队
1.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粮食收购资格证》;检查粮食收购者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
2.检查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有关粮食技术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4.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标准和规范。
5.检查粮食储存企业是否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6.检查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省政府制定的最高和最低库存量规定。
7.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8.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依照地方政府《粮食应急预案》承担社会义务、执行相关规定。
9.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和违法经营者。
负责人:刘庆年(支队长) 联系电话:0938-8399170
(二)天水市粮油防治检验中心
1.做好国家粮食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粮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粮食经营者履行粮食质量安全责任、执行国家粮油质量安全标准与技术规范情况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辖区内夏、秋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收集报送区域粮食质量安全及生产灾害等信息,提出相关处置措施建议或意见,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数据库,摸清粮情,为各级领导部门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4.负责区内承储的中央、省、市、县(区)地方储备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和质量品质及卫生安全检验,承担粮油企业市场经销的粮、油及粮油制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和新产品鉴定工作,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
5.承担粮食质量安全重大事故与纠纷的调查、鉴定和评价工作。
6.制定区域粮食质量安全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7.负责我市各级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运行管理,帮助辖区内粮食企业筹建化验室,开展技术业务指导和培训。
8.开展有关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技术、检验方法、检验设备等技术研究。
9.承担国家、行业和地方粮油标准的制修订及验证工作。
10.组织辖区内粮食质检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政策法规学习。
负责人:蔡健灵 联系电话:0938-8520393
(三)天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负责陇东南区域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负责接收、转运和管理救灾物资;负责省、市应急指挥所需物资储备管理。
负责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0938-8383322
四、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羲皇大道西路2号天河广场D座3区9楼。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六、联系方式:0938-8214248
七、负责人:李尚平(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