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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rmzfbgs/2024-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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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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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01-30
  • 标题: 天水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天水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天水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化主动公开,细化公开事项,加强信息管理,加强平台建设,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严格审核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一是积极报送公开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各类信息424条。二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邀请专家学者讲理论、讲政策,安排局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轮流作辅导、讲业务,全年累计开展“民政讲堂”6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务干部培训班1期,共80余人参加培训;举办民政系统法治培训班1期,围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作专题讲座,对局系统60余名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切实做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并采取编印发放《社会救助政策解读手册》《天水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应知应会手册》、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指导各县区分批分次开展培训,提高了基层经办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工作水平。通过在乡镇社会服务大厅、村居事务栏张贴公布社会救助政策和申请办理程序,面向困难家庭发放低保、特困办事指南、刚性支出扣减指南、家庭财产状况认定指南和社会救助政策问答等7个宣传资料,以及上门宣传解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度,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公布市县两级社会救助投诉举报和申请受理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耐心解答政策,认真受理群众求助事项,调查核实后及时作出回应,并在办理群众信访诉求中主动疏导化解情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将各类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群众通过领导信箱、留言版等网络媒体投诉,以及越级信访举报涉及社会救助方面的问题明显减少。建立舆情监测机制,确定专人每天登陆人民网、市长留言板和市长信箱、天水政务服务网、12345政务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负责舆情信息监测、收集和预警工作,科学处置群众舆情,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20件、政务平台效能投诉20件从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处理程序等方面全部做了回复,信访办结率达到100%,赢得了群众理解和支持。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保密程度对公开事项进行公开程度定级,法规科负责合法合规性审查、定期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公开项目明确化,信息管理经常化,杜绝了错误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填写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2023年制发件数10件、废止件数0件、现行有效件数10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发挥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甘肃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天水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站、本地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局机关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渠道,公开各类工作信息,展示工作成果,宣传民政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落实逐级审核制度。为严防信息错漏假现象发生,建立了分级审核机制。对公开事项,坚持由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办公室再次审校后报送信息发布平台,完成信息的“三审三校”,通过严格落实信息撰写发布审核流程,注重信息细节的把关过关,切实确保了刊发信息的质效;对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事项,由法规科负责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合法性检查通过后再作出执法决定;对审核程序不到位、签批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公开。二是严格落实沟通协商制度。对市政府办公室发出的约稿信息,由局办公室先提出拟办意见,经呈领导阅示后与各科室进行沟通商讨,集思广益,确定具体落实措施和成效,确保约稿材料高质高效完成。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中,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中无违反有关规定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页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3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提起行政诉讼案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民政服务对象是特殊困难群体,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宜全部公开。公开主动性不强。信息发布、撰写、素材收集等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促进民政工作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民政工作各个环节,着力打造“阳光民政”。二是聚焦群众关切,增强公开力度。继续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政策、“接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和财务预决算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内容,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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