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留言评论

天水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4-10-12 09:41 信息来源: 新天水 浏览次数: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10月11日,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义翔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君明、何晓斌、何吉洲、黎映广、丁晓来、沈建玲,秘书长李继明出席会议。副市长张兴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志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耀明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人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精神、甘肃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座谈会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和省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高立法质量,突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市民营医院运行与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全市民营医院运行与管理情况、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市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跟踪督查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全市民营医院运行与管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对这个专项工作报告表示满意,通过了这个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水市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拟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监察委员会,相关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市直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网站标识码: 6205000002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 备案编号:陇ICP备05001007号-1

登录
实名登录 匿名登录
实名注册 匿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