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秦安县供销联社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社的安排,全面部署、积极动员,将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工作放在首位,将供销业务工作想在前面、做在前面,充分发挥供销社职能作用,助力农业生产,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在推进全县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动任务落实。综合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传达研究中央、省、市精神,2017年制定下发了《中共秦安县委、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把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纳入了全县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16项重大事项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有力地保障综合改革工作高质、高效、稳步推进。立足供销社资产收益低、改革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实际困难,县财政每年额外为供销社增加办公经费,自2015年以来,县财政先后共拨付供销社综合改革资金160余万。
二、健全组织体系,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县供销社机关共有编制8名,近两年通过招考、调任,现有在编人员7人,充实了人员,完善了机关领导班子。2019年完成了陇城供销社“三会”制度试点工作,县供销社机关于2020年9月恢复和建立了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近年来改造提升了7个基层社,为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2.02万元、风险金1万元,发放职工遗属抚养费0.936万元,职工股金0.96万元,清算职工身份置换费8万余元。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我县供销系统57名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补缴工作。进一步健全了供销系统组织体系,夯实了为农服务基础。

三、立足为农服务,开展供销主营业务。一是秦安县供销社充分利用自己在农村的影响力,大力发展主营业务,由秦安新合作连锁配送有限公司牵头,建成陇城、五营、莲花、中山、王铺、千户6家连锁超市,集日用品、果蔬、粮油为一体,扩大供销内涵与外延,充分满足农民消费需求,使之更好地促进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2020年以来对五营新合作超市、中山新合作超市进行了改造提升,经营品种由过去的3千多种增加至6千多种;通过一系列对乡镇新合作超市的改造提升措施,拉长了服务链条,提升了为农服务水平;二是落实农资储备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淡储旺供功能,积极探索“互联网+农资经营”模式,健全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增设庄稼医院和农资供应点,自2017年起,在陇城供销社实行淡季农资储备制度,共拨付储备补贴资金16万元,保证了陇城镇辖区春耕生产期间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发挥了供销社主渠道作用。依托社属企业秦安县鹏林农资综合有限公司建立了魏店镇梨树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主要经营农药、化肥、养护、农膜、农机具等农业项目,2020年开展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发展模式试点工作,提出了新的发展的思路,解决了资金循环问题,扩大了供销社系统的影响力,壮大了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助农增收的实力。

四、构建新型经营网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依托“新网工程”,围绕基地化建设、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目标,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采取龙头牵动、帮扶拉动、协会带动等措施,组织实施“贸、工、农一体化”和“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服务。秦安县清水河生态土鸡养殖有限公司、新供销粮油配送有限公司、大地湾新合作超市等社属企业与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合作采购协议,实现”农超对接”,拓展了城乡居民消费市场,有效带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贫困户脱贫致富。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做好了食材供应工作,拓展城乡居民消费市场,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营造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积极推进消费扶贫,有效助力脱贫攻坚。积极推进落实扶贫产品进展会、进社区、进机关等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兰洽会等宣传推介活动,推动农产品企业、批发市场、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流通加工单位与贫困村对接,设立扶贫产品销售专区(柜)3个,帮助贫困村销售农产品256万余元。全县24家企业完成”全国消费扶贫832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入驻工作,审核上架农产品167种,截止2020年底,销售额达635.7294万元。
六、坚守初心,党的建设成效显著。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扎实开展不同时期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事业,形成了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良好政治氛围。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要求。高度重视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广大党员牢记宗旨,实干担当,在推动改革发展中发挥了创先争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