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3、负责全市以农资商品、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再生资源为重点,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
4、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5、按照市政府的授权,负责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以及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供应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工作。
6、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协议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扶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8、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人才开发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9、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指导监督 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对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10、代表供销系统经济组织对外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与合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供销社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室,即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合作指导科、财务审计科、产业科技科。编制2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兼职科级纪检员职数1名。截至目前实有人数23人。
二、天水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市供销社收入总计为667.2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67.29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285.35万元,下降66%,主要是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并且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小,无其他财政拨款收入。
1.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2016年度也无此项收入。
2. 事业收入0万元。2016年度也无此项收入。
3. 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00%,主要是2016年度有公费医疗拨款。
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2016年度也无此项收入。
5. 上年结转和结余0.1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市供销社支出为66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1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据增加40.52万元,增长10%,主要是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项目收入占有率高。项目支出23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432万元,下降86%,2016年度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数额较大。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天水市供销合作社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85.35万元,下降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65万元,增长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32万元,下降100%。原因是2017年度没有此项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天水市供销合作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61.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0.65万元,增长27%;完成年初预算1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加大,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1.项目支出230万元,比预算增加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6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57万元,比预算增加2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9%;
3.农林水支出0.12万元,比预算增加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9.48万元,比预算增加18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1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8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44.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1万元 ,比上年减少4.3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6.奖金: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7.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8.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运行与维护费用。
9.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10.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1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专业用车。
1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6.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17.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18.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十、天水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2017年度市供销社决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