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水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切实发挥了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学习、增强政务公开意识
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职责。
我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王锦江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市社纪委、办公室等科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科室责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组织保障得力。修订完善市供销社干部任用监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等,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
(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坚持议大事、抓大事,强化了重点领域的监控。在机关财务管理方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运行流程。在党务政务方面,推行阳光政务,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水平。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坚持防范在先,重在教育,强化管理,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行为。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积极主动开展规划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单位自身产生的信息不多,公开信息的数量有限。二是创新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仍较为单一。三是系统的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四是市供销社网站刚刚开通,还在完善阶段,信息量与关注度还不够高。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充实规范公开事项和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对我社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多写信息,写出高质量信息,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