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供销合作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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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天水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工作制度,丰富公开载体,突出行业特色,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社领导高度重视,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王锦江任组长,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分管领导裴子会任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市社纪委、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规范流程。
      为能给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畅通和及时有效。市社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重点公开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市社工作动态、市供销系统供销信息等重点内容。加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电脑、网络进行检查、维护,采取了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安装了防火墙、防病毒软件,能够及时更新和修复系统漏洞。对日常办公电脑和专用电脑,进行加密措施,实行专机专用、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把隐患消除在源头,有效保障了市社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对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经责任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定后,再由网站信息联络员统一在网站后台输入,实现网上发布或变更,及时把工作信息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2015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各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仍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供销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充实规范公开事项和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探索建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工作制度,确保“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措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