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供销合作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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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2020年度天水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社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市委网信办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明确责任,落实举措,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供销社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机关信息公开,提高供销社工作的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社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统管、分管领导审核、科室负责人督办、信息发布审查”的“四级”工作机制。明确社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确立专职人员负责单位网站、政务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对文档管理关键涉密要害部位,实行上网单机分离,配有专门的计算机和移动介质,进一步增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宣传单、公开栏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通知公示公告,保证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通过市供销社政府集约化网站对基本政务进行公开。由专人负责每日对网站进行维护,及时更新社务要闻,供销动态、党建、政策解读等栏目,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知晓政策,方便办事。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完善公开内容。全面优化市供销合作社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等功能,加强栏目内容更新维护。

(三)突出重点工作,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一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按照《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社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二是供销系统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网站及政务平台等新媒体信息,向公众提供供销合作社党务政务及重要政策等信息,今年9月通过网站推出“喜迎一代会,改革再出发”专题报道,对市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成效进行有效宣传。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印发了《天水市供销合作社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途径、程序和审核等环节的监管,提升应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能力。印发了《天水市供销合作社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和《天水市供销合作社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2020年,市供销社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254条(其中有4条信息被天水市政府采用,1条被天水日报采用),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9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加强,政务公开主动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渠道有待拓展,公开方式有待丰富,由于技术和人力所限,未拓展自媒体等信息公开渠道。三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越来越高,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社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工作。针对以上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二是进一步推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守住政府门户网站的主阵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不断扩大公开渠道和途径。内容上多采用“文字+图表”的形式,加强信息可读性。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确保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政务公开培训,聘请专业讲师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