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天水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索引号:gxhzslhs/2024-00003 发布机构:天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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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3、负责全市以农资商品、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再生资源为重点,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 4、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5、按照市政府的授权,负责国家化肥、农药、农用物资以及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供应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的经营管理工作。 6、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协议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扶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8、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人才开发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9、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指导监督 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对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10、代表供销系统经济组织对外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与合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供销社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室,即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合作指导科、财务审计科、产业科技科。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截至目前实有人数21人。 二、天水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564.1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103.11万元,下降18.27%。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64.1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103.11万元,下降18.07%,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减少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2017年度也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2017年度也无此项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2017年度也无此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2017年度也无此项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供销合作社支出为564.1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减少96.99万元,下降14.67%。其中: 基本支出334.18万元,占59.23%,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96.99万元,下降14.67%,主要人员减少随之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230万元,占40.77%,与2017 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是项目数额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供销合作社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3.11万元,下降18.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3.11万元,下降18.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也无此项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供销合作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6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3.11万元,下降18.07%;完成年初预算1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资金。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6万元,占12.8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发放,完成年初预算51.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5月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2.城乡社区支出0.30万元,占0.05%,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做此项列支,为追加指标。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1.32万元,占81.7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49.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0万元的项目资金。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万元,占5.31%,主要用于化肥储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供销合作社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4.1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86.63万元,较上年减少99.7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减少的原因。其中:基本工资支出88.8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69.96万元,奖金支出7.44万元,离休费支出13.27万元,退休费支出54.89万元,生活补助支出4.21万元,奖励金支出48.01万元。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47.55万元,较上年增加2.76万元,主要是调整预算数追加指标的原因。其中:办公费支出7.46万元,印刷费支出1.08万元,水费支出0.06万元,电费支出0.94万元,邮电费支出1.39万元,差旅费支出8.26万元,维修(护)费支出1.03万元,租赁费支出1.90万元,培训费支出0.22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84万元,福利费支出2.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1万元。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8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0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批次0次,人数0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1万元,比 2017年增加2.7万元,增长12.26%。主要原因是实有人数大于预算实有人数,经费随之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0.77%。本年度没有被评为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决策规范合理,制度健全有效,产出达标,支出及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具有可持续性,被服务对象较为满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业务管理方面。提高执政能力,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市供销社对社属企业和下级联社的指导职责;二是财务管理方面。进一步细化财务管理制度,防范财务风险,尽快建立可行性风险防控机制。 天水市化肥农药储备市场风险调节基金。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该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具有可持续性,被服务对象较为满意,加强了农资市场监管,保证化肥、农药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确保农业生产用肥、用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务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二是项目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三是工作人员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立项资料;二是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市供销社对社属企业和下级联社的指导职责;三是进一步细化财务管理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天水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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