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须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1.受理机构: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

办公时间: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天水市秦州区东桥头房地产大厦七楼
  邮政编码:741000
  联系电话:0938—8289350
  传真号码:0938—8289350

电子邮箱:250046941@qq.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应填写《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⑴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⑵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⑶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者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⑴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⑵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⑶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收费
  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附件【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主办单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房地产大厦7楼   联系电话:12329   邮编:7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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