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申报,我局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行政许可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的有关规定,经书面审查、专家评审、现场审查、部门办公会研究、报市局主管领导审批。现拟向天水鑫海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颁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1年6月1日至6月5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信函、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反映,并提供相关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用真实身份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天水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联系电话:0938-8886034
天水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