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甘谷武山秦安3县城镇管道天然气 分类配气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8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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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武山县、秦安县发展改革局:

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管理,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甘肃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情况等因素,经研究,现就甘谷县、武山县、秦安县城镇管道天然气分类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一)不区分用户类别的配气价格为0.93/m³

(二)区分用户类别的配气价格: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89/m³,工商业用气配气价格为0.94/m³,集中供热用气配气价格为0.85/m³

二、相关要求

(一)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调整后,你局要指导督促当地天然气公司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天然气配气价格政策,并将分类配气价格在购气窗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用户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各天然气公司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降低经营成本,确保天然气稳定供应。

(三)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天然气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天然气价格管理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随意涨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118日起执行。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