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麦积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15:44
信息来源: 价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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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发改价格〔2020〕511号

天水市麦积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核定麦积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麦大景管发〔2020〕101号)收悉。为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根据《甘肃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16〕5号)规定,经现场勘察并研究,现就麦积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智能化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

小型机动车(载重3吨以下含3吨或载客9座以下含9座的各种机动车):2小时以内收费10元;每超过1小时,超出部分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40元。

大型机动车(载重3吨以上或载客9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2小时内收费20元;每超过1小时,超出部分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50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

2.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停放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

三、收费实行公示制度

请你委在停车场所、收费地点做好收费公示和解释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