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天水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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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财政类政府信息。现将市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天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切实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债务、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等工作,不断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专题调研和听取重点领域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实际,提出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严格落实专人负责网上公开信息的报送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认真审核公开信息,注重维护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好政务信息上报公开工作。

二是全面履行主动公开职能,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我局严格按照《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公开经人大审定的预决算调整、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按程序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天水市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做好信息发布内容审批备案工作,确保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020年共发布财政信息27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71条,依申请公开0条。在我局主动公开的271条信息中财政新闻175条,通知公告栏目34条,政策法规2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7条,机关党建8条。“两会”期间,根据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工作要求,我局网站及时转发中国政府网两会相关新闻共计20多条,李克强总理记者会相关内容稿件7条,通过“天水市财政局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了法律知识、精准扶贫信息、综合治税、党务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共47条。同时,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实施采购计划备案制度,天水市政府采购网、天水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以及8月1日采购意向公开的试点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扩大了公开范围。2020年,我局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9个,采购金额122630元。

三是强化网站监管,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推动本级和县区实施透明财政,我局建立了信息公开情况报送机制,要求局属单位、各科室每月报送财政信息情况,由局办公室汇总并将报送情况备案登记。根据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要求,我局不断修改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制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1226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属性界定上还把握不准。二是政务公开渠道单一,对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精细化、规范化程度还不够。

2021年我局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我们将更好立足单位实际,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完善细化工作机制,创新完善公开方式,切实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是严格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把保密、程序审查关。对照省、市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公开执行力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捷性,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财政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尽快加以改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维护。我局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