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30627-234350-15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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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18-05-09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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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