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30627-230622-75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17-11-06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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