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4-00245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4-08-26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温泉、李继宗、马万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河峪摩崖石刻保护利用的建议》收悉。
感谢您对我市文旅发展和传统文化保护利用(河峪摩崖石刻保护利用工作)的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以及对财政工作的支持。针对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级财政部门非常重视和支持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现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要求,积极指导张家川县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用于当地文化事业发展,改善城乡居民文化生活,满足广大群众追求健康文化生活的热情,有力地支持了张家川县文化事业平稳快速发展。
河峪摩崖石刻,作为我市的文化瑰宝,不仅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科研价值,更是我们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其保存状况直接关系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以及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市级财政高度重视河峪摩崖石刻的保护利用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补助资金,2023年已争取到国家文物保护资金90万元,且已用于河峪摩崖石刻的保护、修缮、研究、展示等方面。这些资金的有效使用,为河峪摩崖石刻的保护利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根据《天水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天政办发〔2020〕136号)精神,明确了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确定了对市、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建设补助的分担方式,确认为“市、县区财政事权,由市、县区财政分别承担支出责任”。据此,“张家川县河峪摩崖石刻保护利用”应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将按照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会同张家川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加大向上争取文化领域资金支持,切实增强财政对张家川县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有力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建议张家川县在积极争取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努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938—8226614
联系人:王曦萱
天水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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