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3-00237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3-09-11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的答复
高富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扶持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推进农民合作规范运营和提质增效,培育和打造一批高效稳定的项目承接主体,为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经营体系保障,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市委办发〔2018〕11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8〕127号)、《天水市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设立了市级农村合作组织发展专项,近年来每年市级预算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组织发展专项15万元;根据《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号),整合资金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与此同时,市级财政近年来在农业产业化专项中每年安排各县区新型经营主体奖补资金,每年奖补近4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骨干等的培训,改善合作社基础生产条件,提升合作社规范管理和运营能力,依法诚信经营,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发挥示范带动和促农增收的作用,保证我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运营管理水平显著改善,市场竞争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有效提升,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合作社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综上所述,市级财政已将农民合作社发展有关资金列入了市级预算。今后,市财政将继续坚持对我市农业农村事业的投入,促进我市经济的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帮助,欢迎再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 李 洁 0938—8213495
天水市财政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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