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3-0023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3-09-11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8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曹惠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各级疾控机构承担着疾病监测和预警、疫苗接种与防控、病例治疗和科学研究等重要职能,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部门全力保障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相关经费。
一是市级保障疾控机构经费。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市疾控中心运行维护费、公共卫生补助等项目资金150.7万元,主要用于免疫规划补助、专业车辆维护、网络直报运行维护、水质监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
二是统筹中央财政资金用于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截至目前2023年下达中央转移支付支持疾控能力建设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1992.17万元,其中: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1532.17万元,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提升资金400万元,市级疾控机构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提升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市县(区)级疾控机构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等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以及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等工作。
三是会同疾控部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及设备购置项目列入2023年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估算总投资为6184.98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948万元,一般债券1237万元。
四是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待遇。按照《关于提高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待遇的通知》要求,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批复,积极筹措资金,保障疾控人员待遇。
在今后的工作中,财政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梁立弘 0938—8212771
天水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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