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3-00230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3-09-07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尊敬的刘小斌、刘杜元、李树明代表:

您好!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建议》(第42号)已收悉,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14 号)有关规定:“农村公路。市级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县级承担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承担主体支出责任。省对市县适当补助”。市级将进一步加强市级统筹领导和政策引导力度,强化市级承上启下和监督管理职能,大力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度。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相关部门和市、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的绩效管理。县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细化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全面落实省、市级“路长制”领导小组的要求,细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加强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效能建设,逐步建立村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

今后,我局将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农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48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119号)的精神,努力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市“四好农村路”的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感谢您多年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 张讯 0938—8212978

天水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