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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3914688R/2022-0794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08-31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7号建议的答复
李菊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清水县汤峪水库前期建设费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快水利发展,增强支撑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22〕37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开展各类水利专项规划编制,水利项目前期现场论证调研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编,为加快全市水利发展提供决策,提升水利项目质量和效益,补齐水利设施短板,强化水利行业监管职责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和保障。
中央省级每年下达我市水利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山洪灾害防治等。希望清水县积极与省级、市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项目,确保汤峪水库建设工程圆满完成。
今后,市财政也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水利发展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促进我市水利事业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发展工作的关心,欢迎再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 李洁 0938—8213495
天水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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