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22-0787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08-29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7号建议的答复
马创成、李毅、马凤兰、马忠雄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8号)第二章项目审批,第六条规定“建设办公用房的,应当向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报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据与张家川县财政局了解,该项目暂未批复,建议按规定程序批复后,再进行建设。同时,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冲击,加之我市连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目前市级财政已十分困难,暂时无力补助该项目建设经费,建议项目批复后,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次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梁立弘 0938—8212771
天水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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