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22-0786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08-26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答复
李宽余、刘保平、马国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人员和装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各项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优先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做到资金投入与保护治理任务相匹配;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环保投入,确保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用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比例不能低于60%的规定落到实处;及时足额拨付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市级财政设立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为保障生态环保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局已同意市生态环境局购置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申请,落实174名执法人员的制服和标志购置费652464.6元。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意见,经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衔接沟通,按照工作实际需求,轻重缓急的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综合行政执法队购置越野车9辆,轿车2辆,近期将逐步落实车辆购置经费,保障环保执法队伍用车。
今后,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为推进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令平莲 联系电话:0938-8216571
天水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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