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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3914688R/2022-0785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08-26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的答复
李毅、马彩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张家川县文化馆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财政非常重视和支持张家川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现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要求,积极指导配合张家川县尽可能多的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用于当地文化事业发展,改善城乡居民文化生活,满足广大群众追求健康文化生活的热情,有力地支持了张家川县文化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在此基础上,根据《天水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136号)精神,明确了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确定了对市、县区公共文化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补助的分担方式,确认为“市、县区财政事权,由市、县区财政分别承担支出责任”。据此,张家川县文化馆馆舍建设应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今后,市财政将按照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会同张家川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加大向上争取文化领域资金支持工作力度,切实增强财政对张家川县文化事业发展的保证力度,改善县文化馆现有设施条件,有力保障群众文化工作正常开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并视市级财力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张家川县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同时,建议张家川县在积极争取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立足自身,努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黄一君 联系电话:8226614
天水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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