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21-04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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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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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8-26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天财函〔2021〕43号


马炜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立项支持甘谷县清溪河流域安远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农田水利资金、水利发展资金、河长制专项经费、水土保持费等用于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等支出。

中央省级每年下达我市水利发展资金,规模近3亿元。重点支持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山洪灾害防治等。应紧盯中央和省上政策导向,积极向上级部门衔接汇报,全力争取清溪河流域安远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圆满完成。

今后,市财政也将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生态综合治理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帮助,欢迎再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  李洁   0938—8213495

天水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