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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3914688R/2021-0467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1-08-26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答复
天财函〔2021〕31号
霍珍珍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国有资产清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纳入资产管理的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共2260户。其中:市级单位252户(行政单位66户,事业单位186户);县区单位2008户(行政单位496 户,事业单位1512户)。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58亿元,较上年增长31.93%。负债总额33亿元,较上年增长15.95%。净资产225亿元,较上年增长34.6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9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5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2%。其中:流动资产68.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6.64%;固定资产96.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7.4%;在建工程26.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0.16%;无形资产3.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35%;长期投资0.0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2%;其他资产6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4.43%。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制度先行,以制度建设促进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先后制定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上缴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制度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2020年我局重新修订了《天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办法》(天财资〔2020〕87号)、《天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天财资〔2020〕88号)以及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涵盖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资产登记、配置使用、收入管理、统计报告、处置评估、收益收缴、财物保管、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在历年的使用过程中,结合中央、省级相关规定反复进行完善修改,不断补全弱项短板,很好地指导了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源头管理。历年来,我们在强化部门资产管理以预算编制为龙头的管理意识同时,始终坚持无预算不配置、无依据不处置的管理理念,将资产配置预算审核模块嵌入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在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内开展审核工作,对需追加的配置资产,派专人到现场调研,对下达较晚的中央、省市临时增配资产,审核确认后在系统内追加,将预算管理做为刚性约束,必须做到按编制审批、按人数核查、按标准配置,有效地促进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了单位资产配置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三是不断强化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了由市财政对市国有资产进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各单位对资产实施具体管理的三级管理体系,并明确了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各自的管理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管理有序。
四是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的制度要求,我局向同级人大汇报并提请人大审议了《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报告较为全面地反映了2019年全市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将采取的具体措施。
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不断拓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思路,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提供有效保障。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董雪 联系电话:8296544
天水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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