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5-00228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5-06-10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发布省级层面2025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民政局,兰州新区财政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税务局,甘肃矿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对省级层面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认定,2025年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单位有36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名单及期限
(一)甘肃省妇幼保健协会、甘肃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甘肃省保密协会、甘肃省吉林商会、甘肃省电子商务协会、甘肃省医学会、甘肃省应急信息化协会、甘肃省商用密码行业协会、甘肃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甘肃省山东商会、甘肃省兰州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甘肃省食品安全促进会、甘肃省土木建筑学会,免税资格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甘肃省旅游协会、甘肃省甘肃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甘肃省钱学森沙草产业基金会、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甘肃证券期货业协会、甘肃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甘肃省医疗保险研究会、甘肃省陇南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甘肃省公路学会、甘肃省卒中学会、甘肃省残疾人康复学会、甘肃省教育信息化学会、甘肃省无人机行业协会、甘肃省金融学会、甘肃吉瑞公益基金会、甘肃省环境科学学会、甘肃省商标协会、甘肃省体育总会、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甘肃省物流行业协会、甘肃省水利学会、甘肃省朗诵协会、甘肃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免税资格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二、《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甘财税〔2023〕9号)认定的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发展基金会应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发展基金会,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仍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有关事项
请有关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管理,如发现以上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在享受优惠期内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应及时提请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对其免税资格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相应年度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在享受优惠期内存在《通知》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发生年度起其资格取消。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民政厅
2025年5月27日
无障碍阅读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