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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5-00218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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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5-14

2023年度中共天水市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中共天水市委统战部 浏览次数:

2023年度中共天水市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二○二四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贯彻实施市委和上级统战部的指示决定;向市委和上级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全市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有关事项和重要情况;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市级统战系统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联系市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

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本市籍的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负责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统战工作。

负责开展市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负责指导县区和市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市级统战系统各单位工作;受市委委托,代管市委台办(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负责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黄埔同学会等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完成市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干部科、民族宗教科、民主党派工作科、经济联络科、无党派代表人士联络办公室、对台统战科、侨务办公室、新阶层科、政策法规科10个职能科室。现核定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9名,工勤3名,事业10名。目前我单位在职人员27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2023年度中共天水市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68.7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6.7万元,下降16.8%,原因是压减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6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8.7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6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15万元,占34.81%;项目支出1022.64万元,占65.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68.7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16.7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7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8.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4.72万元,占91.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8万元,占5.09%;卫生健康支出16.57万元,占1.06%;住房保障支出37.62万元,占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8.79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4.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3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88万元,支出决算为7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62万元,支出决算为3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6.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67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缴费、住房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5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6万元,增长128.56%,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我单位服务对象较特殊产生。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6万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550.0%,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市知联会换届,导致会议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9%。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对口援建舟曲资金、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对口援建舟曲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900万元,完成预算的9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目标明确,项目资金到位及时,应用得当;二是项目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发现问题原因:按照省藏办下达的通知要求,我市2023年援建舟曲资金为900万,较2022年减少100万元。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协调力度,增加专项资金投入;二是支援涉藏县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二)“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2万元,执行数为122.64万元,完成预算的9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认真调查核实,确保经费发放到爱国爱教,确需帮助的宗教人士手中。2.起到团结凝聚宗教人士工作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引导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3.通过发放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调动宗教人士工作的积极性,培养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构建和谐宗教团体。起到一定的社会效益,对团结宗教人士和营造和谐社会起到一定作用。

发现问题原因:我市宗教人士发放生活补助共178人,每个季度发放一次,每季度人数有变化,所以未达到年初预算数。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动态管理,结合以前年度人员增减变化情况,明确人员变化范围,做好下一年度预算。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此部分详见附件3:项目、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及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