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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tssczj/2025-00211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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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4-23
2023年度天水市社会福利院部门决算
2023年度天水市社会福利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60年6月,位于秦州区玉泉镇石马坪村,占地面积8396平方米,建筑面积8410平方米,设置床位160张。主要承担全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符合救助条件、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和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无劳动能力且身体残疾大龄孤儿的安置,同时承担社会休养老年人日常照料、康复理疗、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和临终关怀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社会福利院为市民政局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6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医务室、后勤股、业务股、公寓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57.2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72万元,下降8.55%,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工程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2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8.2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26万元,占58.29%;项目支出440.97万元,占41.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28.2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4.08万元,增长13.53%。追加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人员经费中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正常晋升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71万元,增长4.65%。追加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人员经费中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正常晋升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69万元,占93.69%;卫生健康支出20.77万元,占2.51%;住房保障支出31.44万元,占3.8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3.83万元,支出决算为826.90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8.84万元,支出决算为77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上涨,人员经费增加。追加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人员经费中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正常晋升等原因均使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18万元,支出决算为2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3人。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81万元,支出决算为3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上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7.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9万元,增长11.51%,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正常晋升等原因工资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5.28万元、津贴补贴18.92万元、奖金89.34万元、绩效工资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9万元、住房公积金31.44万元、退休费14.20万元、抚恤金47.24万元、生活补助0.41万元、医疗费补助3.42万元。
公用经费7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9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单位取暖费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6.35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2.16万元、取暖费36.40万元、差旅费7.48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38万元、福利费9.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79.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经费开支,参加免费培训较多。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特困供养人员送医治疗、体检等业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1.36万元,本年支出201.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第二批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165.37万元、福彩公益金(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支出5.00万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提升项目支出9.99万元、天水市社会福利院消防安全整改项目支出17.40万元、天水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支出3.6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75%,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加油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75%,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加油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75%,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加油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天水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消防安全隐患提升整改项目等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5.3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赡养人员生活补助、向社会购买服务劳务费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通过自评,有6个项目结果为“优”,1个项目结果为“合格”,1个项目结果为“不合格”。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项目1:赡养人员生活补助-民生类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当年财政拨款80万元,全年支出80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保障供养人员生活、医疗等基本需求;2、改善供养人员生活环境,提升服务质量;3、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作用;4、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建和谐社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已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二)项目2:社会福利院运行经费-其他刚性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执行率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未实施。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该项目未实施。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项目3:天水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当年财政拨款500万元,全年支出3.6万元,执行率0.72%。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天水市社会福利院精神卫生康复楼改造项目,后续改造、建设相应配套设施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建设天水市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满足我市精神卫生福利工作需求,补齐我市精神卫生福利院设施空白。资金下达时间为2023年11月,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安全鉴定、消防检测及房屋设计费用共计3.6万元,2024年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成本指标完成0.72%,数量指标完成30%,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已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资金下达时间为2023年11月,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安全鉴定、消防检测及房屋设计费用共计3.6万元,2024年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4:福彩公益金(老年人福利类)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全年支出5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服务对象基本服务要求得到保障;2.提升服务对象生活质量;3.服务对象救助及时有效。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成本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已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五)项目5: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当年财政拨款146万元,全年支出146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保障供养人员生活、医疗等基本需求;2、改善供养人员生活环境,提升服务质量;3、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作用;4、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建和谐社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成本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已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六)项目6:暖冬行动资金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当年财政拨款2万元,全年支出2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改善特困人员生活环境,提升服务质量;2、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作用;3、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共建和谐社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成本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已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七)项目7:天水市社会福利院消防安全整改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当年财政拨款17.4万元,全年支出17.4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更换配电组;2.低压柜移除;3.更换高位消防水箱;4.更换灭火器、灭火器箱;5.拓展消防通道。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成本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已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八)项目8: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提升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全年支出9.99万元,执行率99.9%。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1.天然气并网接通,投入使用;2.进行“三无”人员养护楼消防安全检测;3.提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成本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均已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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