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5-00209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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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4-21
2023年度天水市救助管理站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3年度天水市救助管理站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救助业务包括返乡救助、跨省接送救助、医疗救助、生活救助、临时安置、教育矫治、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事业二级财政全额供给副县级单位,事业编制34名,2023年年末人数34人。独立核算机构一个,内设办公室、救助管理科、安全保卫科、未成年人保护科。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4-1)
二、收入决算表(附件4-2)
三、支出决算表(附件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4-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附件4-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4-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附件4-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件4-9)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17.9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2.3万元,下降38.65%,主要原因是中央救助专项、省级救助专项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1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9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1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69万元,占78.37%;项目支出155.27万元,占21.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17.9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52.3万元,下降38.65%。主要原因是中央救助专项、省级救助专项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9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人员类费用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75万元,占89.4%;卫生健康支出25.21万元,占3.6%;住房保障支出49.09万元,占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8.47万元,支出决算为70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0.64万元,支出决算为62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24万元,支出决算为2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补交职工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59万元,支出决算为4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人员的增加及补交上年度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2.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76万元,下降19.5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减少。人员经费用途在职人员的目标责任考核奖、工资及救助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奖励金以及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福利费及救助人员经费等。
公用经费4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3.77%,主要原因办公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集中取暖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91万元,本年支出16.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为单位暖气外网改造工程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和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46.09%,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救助业务巡逻力度,增加了车辆维修支出。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46.09%,主要原因是加大救助业务巡逻范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46.09%,是加大救助业务巡逻力度,增加了车辆维修支出。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53.33%,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98%。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业务经费补助-民生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整改资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天水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天然气改造、物资储备库、充电车棚工程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业务经费补助-民生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6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8.54万元,完成预算的97.1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救助秦州区、麦积区街面、自动取款机、桥梁、涵洞、河堤等流浪乞讨人员;2、为受助人员提供卫生安全的食物,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止救助人员无理取闹,伤害工作人员及其他救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和救助对象提供安全保障,给救助人员洗澡换衣,避免救助人员发生传染疾病。3、给救助人员提供安全清洁卫生舒适的住宿活动场所。4、救助车辆全天候街面巡察,保证街面没有流浪乞讨人员,严冬酷暑没有冻死热死人的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城市形象;5.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救助方法过于陈旧;二是应注意对广大群众进行救助宣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方法进行救助;二是通过人员密集的公园、商场等进行救助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整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1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目资金为省级困难群众救助专项整改资金,我单位未使用该资金,绩效完成情况为0。下一步改进措施为盘活资金上缴财政。
3.“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目资金为省级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我单位未使用该资金,绩效完成情况为0。下一步改进措施为盘活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4.“天水市救助管理站关于天然气改造、物资储备库、充电车棚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83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X%。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目资金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我单位本年未开展该项目的建设未使用该资金,绩效完成情况为0。下一步改进措施为盘活资金结转下年开展天然气改造、物资储备库、充电车棚工程使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天水市救助管理站部门绩效评价结果随决算公开部门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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