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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5-00208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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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4-21

2023年度天水市儿童福利院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天水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2023年度天水市儿童福利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成立于2015年5月(天机编办批字2015〔28〕号),位于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曹埂村,是我市第一所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按照国家二类儿童福利机构标准设计建成,主要功能是承担全市范围内孤残儿童、弃婴的收养任务,为他们提供养护、康复、医疗、国内收养及涉外送养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隶属于天水市民政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4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附属康复医院、收养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细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细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71.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7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财政国库资金少,有些支出申请未审核,剩余指标列入本年度收入并在本年度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17.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1.60万元,占99.12%;其他收入6.33万元,占0.8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3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95万元,占48.59%;项目支出376.66万元,占51.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11.6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7.46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财政国库资金少,有些支出申请未审核,剩余指标列入本年度收入并在本年度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8万元,下降8.86%。主要原因是本年结转资金比上年结转资金少,所以决算数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81万元,占95.7%;卫生健康支出7.75万元,占1.61%;住房保障支出12.95万元,占2.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4.65万元,支出决算为48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6.31万元,支出决算为46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增加以及追加了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4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人员调出,在职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上调增加了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82万元,增长39.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长期聘用人员工资也列入了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退休人员的取暖费、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等。

公用经费6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万元,增长13.39%,主要原因是维修资金增加。公用经费用途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集中取暖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30.09万元,本年支出230.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维修改造工程质保金等4.14万元,安防监控项目审计费0.2万元,大中专学生助学工程7.46万元;明天计划项目18.29万元,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2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等。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58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省民政厅举办的培训次数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及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35%。对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类项目)、市儿童福利院消防供暖设备维修改造及防护网、儿童活动室改造项目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6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68%。组织对“孤儿生活费-民生类”“弃婴救助及孤儿医疗补助-民生类”“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类项目)”“市儿童福利院消防供暖设备维修改造及防护网、儿童活动室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履职计划指标得分情况较好,部门履职效益较高,部门较好的完成了 2023年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孤儿生活费-民生类、弃婴救助及孤儿医疗补助-民生类、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类项目)、市儿童福利院消防供暖设备维修改造及防护网、儿童活动室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孤儿生活费-民生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6万元,执行数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提高;二是我院孤残儿童受教育程度提高;三是我院孤残儿童幸福指数增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目前未发现问题。

2.“弃婴救助及孤儿医疗补助-民生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缴纳12个月水、电费;二是确保消防设施、视频监控、儿童用设备等按时维修维护,正常运转;三是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确保收养儿童及时救治。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目前未发现问题。

3.“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类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7.46万元,完成预算的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生完成了学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目标完成情况少1人,主要原因是1人由其他机构资助学业,我院无需重复资助。下一步改进措施:按实际情况进行。

4.“市儿童福利院消防供暖设备维修改造及防护网、儿童活动室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68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我院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改善他们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生活质量;二是提高我院服务能力;三是增加我院孤残儿童幸福指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执行率为0,主要原因是资金指标下达时间是2023年12月26日,未来得及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资金及时支出。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我单位的生活补助指孤残儿童生活费。

、救济费:指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我单位指孤残儿童的吃、穿、用、行等支出。

、医疗费:指孤残儿童的检查费、住院费、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