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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5-00149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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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3-04

中共天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中共天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浏览次数:

中共天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市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 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策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任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7.联系台湾有关团体及人士,负责联系台湾统左派组织的工作;开展海外反“独”促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推动台胞回祖国大陆定居政策的落实;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统战工作。

8.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9.指导县区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县区委统战部部长,负责县区委统战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10.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11.完成市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统战部内设办公室、干部科、政策法规科、民主党派工作科、民族宗教科、对台统战科、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科、侨务科、统战事务服务中心等10个科室。

现核定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4名,工勤4名,事业4名。目前单位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6人。

二、市委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2430.6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430.62万元,为财政补助资金。较2018 年度2239.64万元决算数增加190.98万元,增加8.52%,主要是机构改革后,业务量增加等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0的收入。较2018 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6.上年结转和结余0.0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市委统战部支出为2424.4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424.46万元,较2018年度2239.6万元决算数增加184.86万元,增加8.25%,主要是机构改革业务增加等原因。

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市委统战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30.66万元,与上年2221万元相比增加209.66万元,增长9.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6.82万元,与上年2221万元相比增加105.82万元,增长4.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100%。天水市援建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专项资金支出1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市委统战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24.46万元,与上年2239.6万元相比增加184.86万元,增长8.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标、补发工资、办公设备采购、房屋年久失修等费用纳入到预算内,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3.03万元,与上年2223.3万元相比增加了99.73万元,增长了4.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标、补发工资、办公设备采购、房屋年久失修等费用纳入到预算内,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万元,上调(下降)0%;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预算,无支出。

3.教育支出0万元,与上年0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万元,上调(下降)0%;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预算,无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减少了0万元,减少了0;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把工资调标、补发工资纳入到预算内,所以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与上年的0万元相比无变化,完成年初预算0%,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预算,无支出。

6.城乡社会支出97.6万元,与上年的0万元相比无变化;完成年初预算100%,年初预算为103.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预算,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6.8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1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0.19万元、生活补助114.59万元、奖励金0.11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911.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5万元、印刷费5.55万元、邮电费2.03万元、取暖费0.26万元、物业管理费2.01万元、差旅费22.09万元、租赁费6.33万元、会议费17.44万元、培训费0.53万元、公务接待费0.77万元、专用材料费11.42万元、劳务费4.80万元、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1.37万元、福利费2.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59万元、其他支出1,800.00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决算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审批制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使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比2018年1.65万元相比减少0.88万元,下降53%。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车辆出勤次数及维修保养,减少接待次数,降低了接待标准。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0万元,无增加、变化,变动原因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的0万元,无增加、变化,变动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购入。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18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77万元,比2018年1.65万元减少0.88万元,增加53%,基本保持不变。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比2018年的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人次140人,人数下降了7.1%,增加0.01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的0万元,无增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6.86万元 ,比2018年的1894.75万元增加了432.11万元,增长21.66%。主要原因是增加机构改革后,科室新增的原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不断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按照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管理理念,确保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目标相一致。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