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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4-00332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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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11-08

2023年度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为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

6、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7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军地联络科(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就业创业科、机关党委等8个科室。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和市局机关合署办公,财务合并,主要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就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编制31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数(参公2人)13人。

2023年,我局共有干部职工30人,其中:行政编18人,事业编1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70.1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01.47万元,增长88.61%,主要原因为双拥慰问经费及双拥办公经费、退役士兵补缴医疗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77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8.08万元,占99.20%;其他收入22.10万元,占0.8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75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78万元,占18.49%;项目支出2247.41万元,占81.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4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279.36万元,增长87.11%。主要原因为双拥慰问经费及双拥办公经费、退役士兵补缴医疗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9.36万元,增长87.11%。主要原因为双拥慰问经费及双拥办公经费、退役士兵补缴医疗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8.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0.61万元,占78.99%;卫生健康支出542.19万元,占19.73%;住房保障支出35.29万元,占1.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0.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4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8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4.96万元,支出决算为217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决算数包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取暖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等退役安置资金,致使支出大幅度上升。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8万元,支出决算为54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5.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决算数包含自主择业干部医疗补助费、退役士兵补缴医疗补助资金,致使支出大幅度上升。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09万元,支出决算为3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化和工资基数的上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0.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1.64万元,下降54.25%,主要原因是2022年自主择业干部医疗补助费包含在人员经费里,2023年包含在卫生健康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5万元,增长22.91%,主要原因由于业务和工作量的增多,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上下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上下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用车辆,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上下年无增减变化。本年省级检查验收等工作根据市政府公务接待有关要求,汇报市政府办公室经同意后,按照市政府接待办接待标准,由市政府接待办负责接待,完成接待任务。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5万元,增长22.91%,主要原因是印刷费、电费、物业管理费(补缴2022年度)等费用的增加。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召开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验收天水汇报会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万元,增长1757.14%,主要原因是天水市转业军官适应性培训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为双拥慰问经费及双拥工作经费、优抚对象信息平台维护管理经费、自主择业干部医疗补助费、自主择业干部医疗取暖费、退役士兵补缴医疗补助、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退役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业务经费和取暖费、2023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经费项目,今年以来,我局为确保绩效预算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按照财政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库规范预算项目申报审核,所有预算项目全部进入项目库,并且全面采用一体化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审核、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9个项目社会及群众反映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双拥慰问经费及双拥工作经费、优抚对象信息平台维护管理经费、自主择业干部医疗补助费、自主择业干部医疗取暖费、退役士兵补缴医疗补助、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退役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业务经费和取暖费、2023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经费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项目1:双拥慰问经费及双拥工作经费,当年财政预算70.44元,支出70.44万元,支出率100%。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新修订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国拥〔2019〕3号)中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无双拥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的,作为不能申报和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的一票否决事项之一。且我市要全力实现每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目标,申报该项目经费,是实现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目标的必要达标项。我局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印发了天水市年度双拥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推动双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确定完成时限,确保组织实施各项双拥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成效。进一步加强市双拥办自身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军民共建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市双拥办自身建设更规范,组织协调军民共建工作有成效,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更到位,军政军民关系更融洽,全市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研究解决双拥工作重大问题,为驻市部队练兵备战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新一轮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二)项目2:优抚对象信息平台维护管理经费,当年财政预算2万元,支出2万元,支出率100%。保障各类优抚信息平台和数据库运转正常,充分保障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权益。各类优抚信息平台和数据库运转正常,入户核查优抚对象信息、伤残军人评残换(补)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等工作正常开展,优待抚恤、烈士褒扬纪念等政策法规宣传深入,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权益得到保障。

(三)项目3:自主择业干部医疗补助费,当年财政预算589.13万元,支出521.82万元,支出率89.42%。预算和支出有偏差是2023年自主择业干部有退休去世减少的情况。按时每月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补助费,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退役军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项目4:自主择业干部医疗取暖费,当年财政预算315万元,支出315万元,支出率100%。按时足额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发放取暖费,保障了退役军人的权益,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五)项目5:退役士兵补缴医疗补助,当年财政预算76.63万元,支出9.07万元,支出率11.8%。造成预算执行率低原因为部分退役士兵服役年限短,无力承担个人应缴资金,自愿放弃财政补贴部分资金。按时为部分退役士兵补缴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六)项目6: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退役金,2023年预算收入82.07万元,支出82万元,支出率99.9%。按时足额为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发放退役金,保障了退役军人的权益,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七)项目7: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业务经费和取暖费,2023年预算收入13.7万元,支出2.3万元,支出率16.8%。保障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权益,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八)项目8:2023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2023年预算收入1452.48万元,支出1218.47万元,支出率83.88%。足额为企业军转干部发放解困资金,保障了退役军人的权益,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九)项目9: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经费,2023年预算收入30万元,支出0万元,支出率0%。造成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为此资金用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培训定于2023年年底开展,支付程序在2024年初进行。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全系统汇总决算公开资料。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表:1.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

2.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