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4-00323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4-11-07

天水市体育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天水市体育局 浏览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天水市体育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战略、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全市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公布的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负责推动全市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县区、市属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3、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加强体育科学研究,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组团、组队参加全省运动会和省以上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4、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的设置、重点布局,指导各级业余体校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对体育后备人才评估,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5、加强体育产业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发展体育产业;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我市与外地的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管理体育社团、各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外事工作。

7、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天水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个:

1、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2、天水市体育中心

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体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事业编制75人,至2021年年底实有在职人数72人。

天水市体育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事业编制27人,至2021年年底实有在职人数26人。

本次部门决算公开单位包括:天水市体育局(本级)、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市体育中心三个单位构成。

(一)天水市体育局下属两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职责:

1、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主要职责是代表天水市参加全国及全省各项体育比赛,为上一级优秀运动队培养和输送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为本地区培养中小学体育师资和专门体育人才。是一所集九年制义务教育(附中部)、中等职业教育(中专部)和高等函授教育(西安体育学院、陕西理工学院函授点)为一体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省级重点体育运动学校”和“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下设政办科、训练科、教务科、学生科、招生就业指导科、总务科、科研室、团委八个科室,现有教职工70人;学校开设田径、射击、摔跤、柔道、篮球、武术、跆拳道、乒乓球、自行车、足球、健美操、六人曲棍球等12个运动项目,有9个教学班(附中3个年级、中专3个年级),开设19门文化课。

2、天水市体育中心:主要职责是承办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和体育局组织的年度比赛。承担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的日常训练、比赛。承担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也是我市全民健身的一个重要场所。市体育中心2005年被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残联命名为“全国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主要承担国家队、省队的训练和比赛,并多次受到国家体育总局、中残联的表彰。

二、机构设置天水市体育局机关内设 5个机构,分别为:

1、办公室2、群众体育科3、竞技体育科4、青少年体育科5体育经济科

天水市体育局下设 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

1、天水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2、天水市体育总会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表八、表九为空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85.8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0.02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支出中包含了2021年因财政财力不足未支付的上年结转项目,如体育局在2022年支付2021年天水市第五届运动会费用,转移支付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南郭寺大景区健身步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体校在2022年支付2021年度未支付相关赛事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3685.8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68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3.08万元,占98.57%;事业收入52.79万元,占1.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68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7.26万元,占59.07%;项目支出1508.61万元,占40.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33.0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8.62万元,下降0.51%。2023年未收到、支付上年度项目资金,均在当年实现支付,属正常支出,减少支出项目在正常范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部门三个单位财政压减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致使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2.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290.08万元,占44.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65.85万元,占36.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59万元,占10.73%;卫生健康支出99.09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136.25万元,占4.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05.04万元,支出决算为290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5%。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5.42万元,支出决算为129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入2023年预算单体校迁建资金1233万元,因财政财力不足未发生支付,致使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7.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体育中心申请的2023年免开资金未列入当年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17万元,支出决算为31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去世人员增加抚恤金,致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68万元,支出决算为9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缴费基数较2022年增加,致使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2023年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致使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4.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06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部门2023年增加退休人员。人员经费用途:工资福利支出1794.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60.73万元,津贴补贴182.55万元,奖金372.49万元,绩效工资230.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3万元,住房公积金158.02万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1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81万元,其中:退休费45.98万元,抚恤金82.3万元,生活补助16.7万元,医疗费补助10.7万元,奖励金0.13万元。

公用经费17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9.57万元,下降73.35%,主要原因是决算核报口径变化,部分支出未列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5.12万元,印制费0.61万元,水费9.24万元,电费15.78万元,邮电费4.16万元,取暖费28.27万元,差旅费23.53万元,维修(护)费2.06万元,租赁费0.69万元,培训费8.73万元,专用材料费2.33万元,劳务费14.64万元,委托业务费0.38万元,工会经费11.61万元,福利费3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30.21万元,本年支出730.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1、购置2022年、2023年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款,3、中央、省级彩票公益金资助各类青少年活动支出及全民健身活动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1.95万元,为公务用车费用。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校按实际发生上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按实际经费支出核报并上报决算。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校按实际发生上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体校按实际发生上报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本部门车改后无办公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本部门车改后无办公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校按实际发生上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体校按实际发生上报。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公务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无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外事接待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3.13万元,下降91.3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2023年决算核算口径变化,项目资金不再计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如2022年计入的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项目资金支出在2023年未计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6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核算口径未将省级项目资金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万元,下降20.02%,主要原因是2023年核算口径未将省级项目资金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7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5.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5.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73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对2023年度体育中心运营经费、天水市体育中心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等9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31.1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天水市体育局2022年、2023年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经费、天水市体育中心运营经费、天水市体育中心非税收入、体校助学金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5.4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一)部门决算情况。

天水市体育局2023年编制决算单位三家。天水市体育局一级预算单位1家,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市体育中心二级预算单位2家。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预算资金2731.17万元,实际支付1089.7284万元,2023年天水市体育局(本级)项目10项,年初预算资金1788.47万元,支付资金316.1884万元,资金支付率17.68%,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0.12分;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项目4项,年初预算资金513万元,支付资金343.84万元,资金支付率67.03%,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5.68分,天水市体育中心项目3项,年初预算资金429.7万元,支付资金429.7万元,资金支付率100%,整体绩效评价得分100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94分,评价结果优。

(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部门管理方面:

资金投入: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开展正常的工作业务,按照项目类别完成不同项目的绩效目标要求,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所有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严格资金支付要求,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现象。主要指标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本次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支付率39.9%,;“三公经费”控制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均按指标要求完成。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重点工作管理方面,我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实施执行。

2、履职效果方面:部门履职目标;部门效果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影响等方面,依照各单位基本职能要求,客观、科学、规范的设定绩效目标,按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服务对象满意度均达到既定的绩效目标。

1、能力建设方面:长效管理;人力资源建设;档案管理等绩效指标,按照绩效指标要求均已完成。建立了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项目管理,对资金使用,成本控制、财务制度的健全性,规范性进一步加强,为更好的履职打好基础。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部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二、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预算支出项目17个,当年财政预算2731.17万元,全年支出1089.7284元,执行率39.9%。通过自评,有13个项目结果为“优”,2个项目结果为“良”,2个项目结果为“中”,0个项目结果为“差”。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项目1:天水市体育局2023年整体绩效评价项目为2024年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器材购置等10个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天水市体育局项目为2024年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器材购置等10个项目,在绩效评价时,按照资金支付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对各项指标进行自评打分。2023年天水市体育局(本级)项目10项,年初预算资金1788.47万元,支付资金316.1884万元,资金支付率17.68%,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0.12分;

2.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天水市体育局10个项目管理制定健全,政府采购合规,合同管理完备,通过项目资金的投入,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农民体育健身器材的购置安装及体育健身器材室外器材的购置安装;体育健身设施的提升改造工程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等项目,切实完善了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场地,加强全市人民参加体育活动的权益,广大群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努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增强人民健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为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服务支撑。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各项目财务制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合理,项目管理资格审核规范,相关信息公开透明,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可控;产出目标方面,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制定。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二)项目2: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整体绩效评价项目为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伙食费等4个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整体绩效评价项目为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伙食费等4个项目,在绩效评价时,按照资金支付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对各项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年初预算资金513万元,支付资金343.84万元,资金支付率67.03%,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5.68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天水市体育局学校4个项目管理制定健全,政府采购合规,合同管理完备,通过项目资金的投入,切实保障学生职工的权益,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生活质量,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教学训练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天水市体育局学校4个项目财务制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合理,项目管理资格审核规范,相关信息公开透明,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可控;产出目标方面,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严格按照项目相关要求制定。效益指标,项目已按计划逐步实施。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学生教练员满意度、学生竞技能力水平有很大提高。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三)项目3:天水市体育中心项目整体绩效评价项目为体育场馆运营经费80万元等3个项目,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天水市体育中心项目整体绩效评价项目为体育场馆运营经费80万元、体育中心运营经费100万元、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249.7万元3个,年初预算资金共计429.7万元,支付资金429.7万元,资金支付率100%,整体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天水市体育中心3个项目管理制定健全,政府采购合规,合同管理完备,通过项目资金投入,弥补了体育中心运营经费的不足,为单位正常运营提供了资金保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天水市体育中心3个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预算编制合理;项目管理资格审核规范,相关信息公开透明,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可控;产出目标方面:项目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项目资金的支付,使参加全民健身人次有所提高;效果目标方面:健身群众绿色、文明、环保的健身理念有所提高,受益群众满意程度有所提高。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整体项目自评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财政,项目整体绩效评分94分,自评结果优秀,达到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要求,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评价结果将于部门决算等内容一起公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