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4-00313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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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4-11-07
2023年度天水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更新及市场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拟定全市城市更新及市场建设的政策文件。
(二)负责全市低效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利用和旧城区、旧村、旧厂区(房)的更新,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并对全市城乡市场建设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负责全市城市更新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配合做好全市有关城市更新项目的决定、公告等事项。
(四)依据国土资源空间规划,负责制定全市城市更新项目统筹管理、策划研究和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申报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全市城乡市场建设发展规划。
(五)负责全市城市更新项目、市场建设发展的投融资管理。
(六)负责审查、确认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与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做好项目报批后的监管及相关管理工作;受理、论证、审核市场开发建设的申请。
(七)负责统筹市政府主导的重点片区城市更新,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牵头组织推进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实施工作。
(八)编制全市(拟)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审核县区征收补偿方案。
(九)委托相关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管理相关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十)组织开展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对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监督和登记备案。
(十二)负责房屋征收的安全管理,对全市房屋拆除机构进行监督和登记备案。
(十三)负责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市安置房的购买、统筹、调配和管理,协调办理相关产权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城市更新项目的招(投)标等工作。
(十六)承办政府及本单位有关城市更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调查排处城市更新方面的矛盾纠纷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市更新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的权属及合法性进行调查、认定及处置,监督城市更新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置工作。
(十八)负责有关城市更新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依据甘编委复字【2020】35号《中共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天水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的批复》成立,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法规科、征收科、市场科、预算科、安置科、风控科等7个职能科室。。市编委核定我处共有职工49人,2022年年底实有职工46人:市中心下辖秦州、麦积两中心,其中财拨有5人,自收自支14人。现有离退休23人,其中:退休人员23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细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故表九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030.6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071.53万元,增长1467.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场所物业费19.36万元,天水市城市更新项目群众代表误工费5万元,岐黄制药家属楼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1311.68万元,秦州区东方红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政府专项债券项目7000万元以及罗玉片区、枣园村陈家庄(组)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东方红片区的房屋征收延期过渡费5903.01万元等7个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03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30.6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03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61万元,占5.27%;项目支出14239.05万元,占94.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03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4071.52万元,增长1467.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场所物业费19.36万元,天水市城市更新项目群众代表误工费5万元,岐黄制药家属楼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1311.68万元,秦州区东方红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政府专项债券项目7000万元以及罗玉片区、枣园村陈家庄(组)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东方红片区的房屋征收延期过渡费5903.01万元等7个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9.84万元,增长600.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场所物业费19.36万元,天水市城市更新项目群众代表误工费5万元,罗玉片区、枣园村陈家庄(组)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东方红片区的房屋征收延期过渡费5903.01万元等5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8.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93万元,占1.83%;卫生健康支出33.56万元,占0.5%;城乡社区支出606.00万元,占9.02%;住房保障支出5956.49万元,占88.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7.70万元,支出决算为671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6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年初社保基数有变动导致养老保险等相关社保有所上涨;2023年有退休人员去世申请了死亡抚恤金26.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78万元,支出决算为3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年初社保基数有变动导致医疗保险等相关社保有所上涨。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3.44万元,支出决算为60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等人员工资有所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85万元,支出决算为595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3.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所上涨,导致住房公积金上涨;罗玉片区、枣园村陈家庄(组)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东方红片区的房屋征收延期过渡费共计5903.0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41万元,增长9.38%,主要原因是2023人员工资和目标责任奖都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23万元,下降78.71%,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应付未付款已全部支付且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311.68万元,本年支出8311.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岐黄制药家属楼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1311.68万元,秦州区东方红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政府专项债券项目7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暂无“三公”经费预算。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927.3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岐黄制药家属楼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秦州区东方红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311.6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XX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XX%。组织对“天水市城市更新项目群众代表误工费”“岐黄制药家属楼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311.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天水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部门履职计划指标得分情况较好,部门履职效益较高,部门较好的完成了 2023年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水市城市更新项目群众代表误工费、岐黄制药家属楼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天水市城市更新项目群众代表误工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秦州区枣园村陈家庄(组)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延期过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0.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1.01万元,执行数为683.78万元,完成预算的45.55%。
3.“岐黄制药家属楼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7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执行数为1311.68万元,完成预算的62.46%。
4.“罗玉小区片区东区、西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过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7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56.04万元,执行数为4463.25万元,完成预算的68.08%。
5.“办公场所物业费-其他运转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36万元,执行数为1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附件:1、天水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
2、天水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2023年整体绩效自评表
3、天水市城市更新服务中心2023年项目绩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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