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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4-00302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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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11-07

2023年度天水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天水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统计工作方案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并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各类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大型普查调查工作;负责大型普查调查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负责普查调查的技术工作;组织编辑出版相关普查调查统计资料,开展分析、预测和研究工作,对外提供资料和咨询服务。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环境等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县区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九)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方案,逐步实现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通讯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制定计算机网络管理的相关细则,监测预警网络设备运行状态;加强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净化网络信息环境。

(十)对县区统计机构实施双重管理,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内设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工业商业统计科、能源与环境统计科、投资统计科、农业统计科和服务业统计科8个行政科室。市统计局下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天水市统计事务服务中心和天水市统计信息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统计局收、支总计均为691.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57万元、21.05万元,各减少2.89%、2.9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统计局收入总计691.3万元,比上年711.87万元减少20.57万元,减少2.89%。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691.3万元,比上年692.02万元减少0.72万元,减少0.1%;其他收入为0万元,比上年19.85万元减少19.85万元,减少100%。

2023年度,市统计局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为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统计局支出总计691.3万元,比上年712.35万元减少21.05万元,减少2.9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65.22万元,比上年552.04万元增加13.18万元,增加2.39%;公用经费支出70.15万元,比上年67.97万元增加2.18万元,增加3.21%;项目经费支出55.94万元,比上年92.34万元减少36.4万元,减少39.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3年度,市统计局收、支总计均为691.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57万元、21.05万元,各减少2.89%、2.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统计局支出总计691.3万元,比上年712.35万元减少21.05万元,减少2.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1.行政运行支出477.85万元,占69.1%,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专项工作经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万元,占1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取暖费、福利费、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5.21万元,占3.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

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及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37.5万元,占5.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2023年度,市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1.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65.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43万元,增长5.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4.07万元、津贴补贴104.84万元、奖金109.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9万元、住房公积金37.5万元、退休费17.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6万元、奖励金0.04万元。

2.公用经费70.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26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公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6.17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4.27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差旅费12.8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42万元、工会经费2.86万元、福利费10.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8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统计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

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统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统计局“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0.5万元,支出决算数0.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91.8%,主要接待国家及省市检查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实施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不变。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0.5万元,支出决算数0.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91.8%,主要接待国家及省市检查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实施情况。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市统计局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26万元,增长8.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公用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市统计局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统计局资产合计441.72万元。无车辆配置,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

第四部分 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预算支出项目2个,当年财政拨款55.94万元,全年支出55.94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有2个项目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年预算数49.94万元,全年执行数49.94万元,执行率100%。完成日常统计、快报、季报、调查等14次,测试、宣传、服务质量合格率100%,统计数据完成及时率95%,保障统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率95%,群众满意度90%,较好的完成了年度总体目标。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推进了统计现代化改革,同时为市委市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更加有效发挥出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2.统计信息网络电路租赁维护费-其他运转类项目。统计信息网络电路租赁维护费-其他运转类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全年执行数6万元,执行率100%。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全部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网络及相关设备稳定运行。成本控制率100%,网络流畅快捷率95%,统计数据及时率100%,相关人员满意度95%,网络线路数量2条,保障统计数据及时生产并报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市统计局通过自评,结果为“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