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3-00347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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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0-26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成立于2015年5月(天机编办批字2015〔28〕号),位于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曹埂村,是我市第一所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按照国家二类儿童福利机构标准设计建成,主要功能是承担全市范围内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养、教、治、康、置以及国内收养和涉外送养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隶属于天水市民政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4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附属康复医院、收养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细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细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64.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7.19万元,增长42.2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财政国库资金少,所有支出申请未审核,剩余指标列入本年度收入并在本年度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0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14万元,占98.63%;其他收入9.66万元,占1.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1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73万元,占37.64%;项目支出443.53万元,占62.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4.1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42.39万元,增长53.6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财政国库资金少,所有支出申请未审核,剩余指标列入本年度收入并在本年度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09万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财政国库资金少,所有支出申请未审核,剩余指标列入本年度收入并在本年度支出。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5.61万元,支出决算为50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过渡期奖励性津贴及工资增加以及追加了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0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人员养老基数有变动,故而基本医疗、公务员补助医疗等各类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上调增加了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了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5万元,增长21.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的过渡期奖励性津贴及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奖励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退休人员的取暖费、福利费、住房补贴等。
公用经费5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维修资金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集中取暖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92.41%,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培训次数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及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5.82万元,本年支出165.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维修改造工程95.51万元;屋面防水工程22万元;室内外安防改造工程39.37万元;大中专学生助学工程8万元;明天计划项目0.94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9.77%。组织对孤儿生活费、向社会购买服务劳务费、弃婴救助及孤儿医疗补助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履职计划指标得分情况较好,部门履职效益较高,部门较好的完成了 2022年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孤儿生活费、向社会购买服务劳务费、弃婴救助及孤儿医疗补助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孤儿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万元,执行数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活质量提高;二是我院孤残儿童受教育程度提高;三是我院孤残儿童幸福指数增加。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问题是预算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是支付申请财政未审核。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率;向社会购买服务劳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7.52万元,完成预算的97.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工作人员的数量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二是孤残儿童得到更好的生活照料和服务;三是提高了服务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问题是预算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是支付申请财政未审核。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率;弃婴救助及孤儿医疗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7.6万元,完成预算的5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儿童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二是改善残疾儿童身体健康状况;三是使我院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为孤残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和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问题是预算执行率低,主要原因是支付申请财政未审核。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我单位的生活补助指孤残儿童生活费。
十四、救济费:指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我单位指孤残儿童的吃、穿、用、行等支出。
十五、医疗费:指孤残儿童的检查费、住院费、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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