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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3-00346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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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10-26

天水市殡仪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天水市殡仪馆 浏览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

(2)负责为我市两区五县及周边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寄存、遗体火化、骨灰存放、遗体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及殡仪服务、丧葬用品销售等选择性服务。

(3)负责殡仪馆发展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配合殡葬管理有关部门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办丧新风。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殡仪馆隶属于天水市民政局,为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2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下设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公墓部、骨灰寄存部、殡仪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股。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细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661.8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57.24万元,下降57.02%,主要原因是天水市盘龙山殡仪馆建设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661.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1.8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6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78万元,占11.00%;项目支出3259.02万元,占89.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661.8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4857.24万元,下降57.02%。主要原因是天水市盘龙山殡仪馆建设项目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2.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8.19万元,增长211.69%。主要原因是支出1120万元社会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用于建设天水市盘龙山殡仪馆项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1120万元社会兜底线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用于建设天水市盘龙山殡仪馆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变动、正常晋升以及新增2名新进职工,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缴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9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变动、正常晋升以及新增2名新进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6万元,增长6.61%,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变动、正常晋升及新增2名新进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2.13万元、津贴补贴87.04万元、绩效工资55.69万元、奖金6.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2.55万元、住房公积金27.54万元、离休费15.24万元、退休费8.43万元、医疗费补助1.75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公用经费3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79万元,下降73.51%,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单位各项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47万元、水费2.62万元、电费30.41万元、邮电费0.89万元、取暖费15.60万元、差旅费7.64万元、培训费0.81万元、专用燃料费15.20万元、工会经费9.89万元、福利费1.35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3万元其他上平和服务支出2.28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23.58%,主要原因是职工培训开展次数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2辆为安葬及运送墓碑用车,1辆为单位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89.00万元,本年支出2089.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全部用于天水市盘龙山殡仪馆建设项目。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40.0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维修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40.0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维修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40.0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维修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2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7%。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惠民殡葬”“无名无主遗体殡葬费用”“殡葬工作经费”“泰山公募运行维护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优秀,完成了各项目年初既定目标,社会反映良好,1个项目评价等级为合格,原因为我单位现只负责日常及传统节日的祭祀活动,泰山公募的日常维修维护由国有企业天水福寿山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惠民殡葬”“无名无主遗体殡葬费用”“殡葬工作经费”“泰山公募运行维护费”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惠民殡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5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5.20万元,完成预算的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为200护符合减免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了基本殡葬服务的减免,群众满意度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对惠民殡葬政策了解不多,服务人员在与丧属沟通过程中未能详细解释说明,群众满意度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培训学习,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2)无名无主遗体殡葬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2022年度可处理无名无主遗体的接运、火化及骨灰寄存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实际情况限制,无名无主遗体处理数量未达目标值。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现有长期存放的无名无主遗体,我馆将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加快对无名无主遗体的处理效率。

(3)殡葬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2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4.71万元,执行数为110.21万元,完成预算的81.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殡葬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高,服务能力有限,殡葬工作开展过程中与群众沟通不到位,丧属满意度及受益人口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培训学习,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满意度。

(4)泰山公墓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0.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泰山公墓运转正常,节日祭扫有序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资金限制,我馆只负责了日常及重大节日的祭祀活动,未开展对泰山公墓的维修维护。二是服务人员服务能力有限,与群众沟通不到位,丧属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馆将继续负责好泰山公墓日常及重大节日期间的祭祀活动,进一步加强职工的培训学习,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满意度。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对我馆惠民殡葬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