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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3-00341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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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10-25

天水市地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天水市地震局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天水市地震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天水市地震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22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2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2022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十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天水市地震局部门决算表

附表1:部门决算表

附表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第一部分 天水市地震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和管理天水市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中期评估。监督管理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全市地方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地震监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震情会商会议,提出震情会商意见;对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报告的登记和调查核实工作;强化全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危险区的震情跟踪,分析判断地震活动趋势;对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工作;承担历史地震灾害调查研究,市内地震活动断层研究工作;

(五)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指导县(区)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教育基地等示范单位的创建;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报送地震震情等信息;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六)会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助开展地震应急预案修编,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准备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配合省地震局开展灾情调查、烈度评定、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科学考察等现场工作。

(七)负责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

(八)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承担全市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九)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为事业编制机构,人员编制共24人。实有正式职工24人。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人头费及部分公用经费。内设四个部门:办公室,震防科、应急科、监测预报中心。

第二部分 天水市地震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为409.7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据增加73.04万元,增幅21.69%,主要是人员增资。

1.财政拨款收入409.77万元,为财政补助收入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1 年度决算数增加73.04万元,增幅21.69%。主要是人员增资。

二、2022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天水市地震局支出为409.77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据较2021年度决算数据增加73.04万元,增幅21.69%。其中:主要是主要是人员增资.

基本支出409.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较2021 年度决算数增加95.42万元,增幅30.35%,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较2021 年度决算数22.38万元,减少22.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非刚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压减相关支出。

三、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度,天水市地震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9.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05万元,增幅21.6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05万元,增幅21.6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天水市地震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09.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05万元,增幅21.69%;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内财政补助收入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35万元,支出决算为2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51万元,支出决算为35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财政补助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地震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77元,其中:

1.人员经费379.60万元,较上年增加93.4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增资的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0.17万元,较上年减少20.39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非刚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压减相关支出。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出国(境)人员0人,无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单位年内没有购置公车。

2022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7万元,比 2021年减少20.39万元,下降59.6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非刚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压减相关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2022年本部门年初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专项自评得分为优。专项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年度目标完成值完成预算的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台站建设稳固运行;二是地震应急演练宣传效果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台站宏观监测有待继续加强; 二是地震应急宣传继续深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宏观监测的培训学习及设备更新;二是扩大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

第三部分: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天水市地震局部门决算表

附表1:部门决算表

附表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表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分表

附表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表5: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