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3-00316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3-10-25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汇总)说明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汇总)说明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现将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为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
6.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7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军地联络科(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就业创业科、机关党委等8个科室。直属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天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天水市军地事务服务中心、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4个下属单位。
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独立预算编制单位,是全市唯一的一所集医疗、护理、康复、休养于一体的优抚医院。主要承担着为全市复退军人、现役军人提供治疗、康复、短期疗养、在乡优抚对象健康体检等任务;天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为独立预算编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门服务和管理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天水市军地事务服务中心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独立预算编制单位,主要协助天水军分区管理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和市军警民训练基地。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和市局机关合署办公,账务合并。主要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就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和局所属4个单位共核定编制95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4人,均由天水市财政供养。退休干部职工48人。共有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干部113人,另有军休干部遗属18人,均由中央财政供养,退休人员遗属1人有市财政供养。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支总计为5808.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625.96万元,增加12.07%。主要原因是本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专项及军休干部离退休费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计为5517.18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796.27万元,增加16.86%。主要原因是本年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专项及军休干部离退休费较上年增加。其中:
1、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5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本性支出经费)和项目支出资金,占收入总计的95.19%,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775.99万元,增加17.34%。主要原因本年下属单位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专项及和军休干部离退休费较往年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事业收入262.5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75%。
4、其他收入2.68万元,为我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占收入总计的0.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总支出为5446.72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619.32万元,增加12.83%。主要原因本年下属单位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专项及和军休干部离退休费较往年增加。
基本支出4492.12万元,占总支出的82.47%,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加6.66%。
项目支出954.59万元,占总支出的,17.52,较2021年增加589.61万元,增加161.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5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8.99万元,增加19.5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8.99万元,增加19.55%;主要原因本年下属单位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专项及和军休干部离退休费较往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全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5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8.69万元,增加11.66%;基本支出4297.39万元,包含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1.82%;项目支出954.59万元,占总支出的18.17%;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4606.18万元,占支出87.7%,完成年初预算33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退役安置资金、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年初未列入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577.48万元,占支出的10.99%,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68.33万元,占支出的1.3%,完成年初预算104.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影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全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7.3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041.28万元,较上年增加2.85万元,增加0.7%,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变动影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58.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6.91万元、津贴补贴329.96万元、奖金36.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万元、社保缴费等支出285.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82.5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37.56万元、退休费1919.57万元、生活补助195.51万元、医疗费补助528.89万元、奖励金1.02万元。
2、公用经费256.11万元,较上年减少155.68万元,减少3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压减一般性支出,合理压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256.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82万元、印刷费10.49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2.69万元、电费2.78万元、邮电费6.01万元、取暖费74.86万元、物业管理费0.68万元、差旅费16.44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2.4万元、劳务费1.83万元、工会经费6.12万元、福利费63.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93万元。
(2)资本性支出3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8.2万元,决算7.9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8万元,增加24.8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本系统因公出国(境)0人,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出国(境)人员。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系统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出国(境)组团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费用0万元,较上年一样。本年度本系统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2022年全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支出7.93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系统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与上年比较增加1.58万元,增加24.8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各用费用的上涨。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2年本系统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2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上年增减0万元,上下年无增减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费用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11万元,较上年减少155.68万元,减少3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系统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费544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20万元、优抚对象信息平台维护管理经费2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取暖费313.73万元、双拥慰问经费及双拥办办公经费30万元,病员生活、医疗补助项目50万元,共涉及资金959.73万元,具体绩效自评详见附件公开自评表。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资金都能保障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地落实了中央和省、市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指示要求,履行职责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费项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项目、优抚对象信息平台维护管理经费项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取暖费项目、双拥慰问经费及双拥办办公经费项目、劳务费-临时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补助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4万元,执行数为528.89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全额及时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险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9.59万元,完成预算的4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退役军人事务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及其它日常开支。未完成预算原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后期资金未支付。优抚对象信息平台维护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3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优抚对象信息平台维护管理、相关工作的宣传、学习培训下乡指导。未完成预算原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后期资金未支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取暖费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3.73万元,执行数为313.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足额及时完成了军转干部取暖费的发放。双拥慰问经费及双拥办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4.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2.93万元,完成预算的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持部队建设、春节、八一慰问驻市部队。未完成预算原因为财政资金紧张、后期资金未支付。劳务费-临时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月足额发放聘用人员工资;二是提升工作人员满就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聘用人员工资发放迟缓的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按月提前报送聘用人员考勤,加快审批效率,按时发放工资。
(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3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1.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2年决算公开表
2.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2年绩效评价表
3.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22年绩效自评报告
无障碍阅读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