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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3914688R/2019-0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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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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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9-26

中共天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中共天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浏览次数:

   一、中共天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天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委汇报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情况。

  (2)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

  (4)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5)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6)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或组建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审批其组成人员。审批直属党总支、支部发展的新党员。

  (7)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并向市委报告。

  (8)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审批市直机关总支、支部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9)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10)开展党内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重点的对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部和党员进行培训轮训。

  (11)对下级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和县区党(工)委党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2)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管理基层党组织98个,党员13000多名。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直机关工委隶属于中共天水市委,县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一级预算单位,现有5个科室:办公室、组织科、宣传教育科、调研督查科、基层党建科。 

  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290.1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3.02万元,增长1.05%。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89.1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0.70%,主要是追加办公用房搬迁费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评比活动奖励补助资金等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给小陇山林业局支付的党建示范点奖励金1万元因提供账号错误银行年终未支付成功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支出为290.14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据增加4.0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90.14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4.02万元,增长1.41%,主要是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费、党建示范点奖励经费),年末结转结余原因。

  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0%。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9.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2万元,增长0.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2万元,增长0.7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原因:追加办公用房搬迁费及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评比活动奖励补助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2万元,增长1.41%;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相等。主要原因:开支合理。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开支合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费用,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开支合理。

  3.城乡社区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各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点奖励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费,属于预算追加资金,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相等的主要原因开支合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0.14万元,其中:

  1. 人员经费210.33万元,较上年减少31.4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划转原因。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11万元、津贴补贴59.64万元、奖金5.96万元、退休费32.25万元、奖励金34.36万元。

  2. 日常公用经费79.82万元,较上年增加35.49万元,主要是增加办公用房搬迁、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评比活动奖励补助资金、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点奖励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费的支出原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8.20万元、印刷费4.43万元、邮电费1.83万元、差旅费8.58万元、维修(护)费12.67万元、会议费2.51万元、培训费1.38万元、劳务费0.40万元、委托业务费12.29万元、工会经费1.46万元、福利费1.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38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0%,较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较上年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较上年没有变化。2018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没有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82万元,比 2017年增加35.49万元,增长80.06%。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用房搬迁、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评比活动奖励补助资金、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点奖励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费的支出原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的53.8%。政府采购主要用于采购部门正常办公使用的办公设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直机关工委资产总额19.96万元,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2018度没有项目支出,没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表

  表1: 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 2018年收入决算表

  表3: 2018年支出决算表

  表4: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

  附件: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