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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3914688R/2020-0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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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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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9-17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现将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为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
(六)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独立预算编制单位,是全市唯一的一所集医疗、护理、康复、休养于一体的优抚医院。主要承担着为全市复退军人、现役军人提供治疗、康复、短期疗养、在乡优抚对象健康体检等任务;天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疗养院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为独立预算编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门服务和管理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天水市军地事务服务中心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独立预算编制单位,主要协助天水军分区管理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和市军警民训练基地。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和市局机关合署办公,主要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就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和局所属4个单位共核定编制93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9人,均由天水市财政供养。退休干部职工13人,其中:天水市财政供养9人,中央财政供养4人。共有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干部112人(其中:离休军休干部6人,退休军休干部106人),另有军休干部遗属18人,均由中央财政供养。
三、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全系统收入总计为6615.39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6546.8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因机构改革2018年12月底新成立,当年没有预算。下属单位关系转隶尚未完成,2018年决算在原主管单位公开,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只包含局机关。
1、全系统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4505.3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68.1%,为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4436.77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因机构改革2018年12月底新成立,下属单位关系转隶尚未完成,2018年决算在原主管单位公开,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只包含局机关。
2其他收入2063.7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7.17%。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2063.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因机构改革2018年12月底新成立,下属单位关系转隶尚未完成,2018年决算在原主管单位公开,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只包含局机关。2019年其他收入为机构改革人社职能划转军转干部专项经费和当年军休人员增资等原因。
3、上年结转结余6302.14万元,为上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到的资金,包括军休人员增资和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等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全系统总支出为11529.77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11480.14万元,增长99.57%。主要原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因机构改革2018年12月底新成立,下属单位关系转隶尚未完成,2018年决算在原主管单位公开,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只包含局机关。
基本支出5017.64万元,占29.48%,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4968.01万元,增长99.01%,增长为2019年人员经费和单位基本运转经费。主要原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因机构改革2018年12月底新成立,下属单位关系转隶尚未完成,2018年决算在原主管单位公开,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只包含局机关。
项目支出6512.13万元,较2018年增加6512.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当年项目支出为军转干部专项资金和议军会研究解决驻地部队有关事宜。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505.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36.77万元,增长98.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5.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36.77万元,增长98.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因机构改革2018年12月底新成立,下属单位关系转隶尚未完成,2018年决算在原主管单位公开,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只包含局机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全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95.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45.92万元,增长98.84%;主要原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因机构改革2018年12月底新成立,下属单位关系转隶尚未完成,2018年决算在原主管单位公开,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只包含局机关。
1、基本支出3958.31万元,包含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3220.61万元,主要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37.70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用的费用由所增加的原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2、项目支出:337.24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国防建设等专项经费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全系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3958.3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220.61万元,较2018年增加3220.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因机构改革2018年12月底新成立,下属单位关系转隶尚未完成,2018年决算在原主管单位公开,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只包含局机关,局机关人员工资在原单位发放。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737.70万元,较2018年增加688.07万元,增长93.35%。主要原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因机构改革2018年12月底新成立,下属单位关系转隶尚未完成,2018年决算在原主管单位公开,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只包含局机关。公用经费主要包括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用的费用由所增加的原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全系统“三公经费”预算4.6万元,决算29.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全系统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24.8万元,主要用于军地事务中心业务保障。
2019年全年公务用车维护费共支出4.6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主要用于天水市复退军人疗养院3辆业务用车的维护与日常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86万元,比 2018年增加122.95万元,增长65.09%。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为2018年底新成立单位,当年没有预算。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为确保绩效预算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按照财政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库规范预算项目申报审核,所有预算项目全部进入项目库,并且全面采用一体化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审核、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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