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3-00295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10-26

天水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天水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目录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天水经济年鉴》编印项目

(二)统计信息网络电路租用与维护

(三)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项目

四、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统计工作方案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并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各类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大型普查调查工作;负责大型普查调查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负责普查调查的技术工作;组织编辑出版相关普查调查统计资料,开展分析、预测和研究工作,对外提供资料和咨询服务。

4、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环境等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7、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县区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9、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方案,逐步实现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通讯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制定计算机网络管理的相关细则,监测预警网络设备运行状态;加强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净化网络信息环境。

10、对县区统计机构实施双重管理,协助管理县区统计局;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统计局内设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工业商业统计科、能源与环境统计科、投资统计科、农业统计科和服务业统计科8个行政科室。下辖事业单位天水市统计事务服务中心(正科级)和天水市统计信息管理办公室(正科级),现核定行政编制19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事业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总统计师1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统计局收入总计为680.32万元,支出合计为679.86万元。收入较2020年度688.29万元增加减少7.97万元,减少1.16%;支出较2020年度690.19减少10.33万元,减少1.4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统计局收入总计为680.32万元,较2020年度688.29万元增加减少7.97万元,减少1.16%。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66.4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97%,较2020年度676.82万元减少10.34万元,减少1.53%。其中,基本支出487.59万元,项目支出25.53。2020年度全部为基本支出,由于2021年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专项普查活动列为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变化较大。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36万元,较2020年度

增加153.36万元,为统计信息标准化建设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其他收入13.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03%,为甘肃省统计局给我局省编人员的医疗费、公积金、公务费等收入。较2020年度11.48万元增加2.37万元,增加20.64%,主要原因为省编人员的经费支出增加。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7.财政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0.48万元,较2020年度省局拨我局省编人员经费剩余123.32元增加0.47万元,主要原因为收款人账号错误银行退回。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统计局支出合计为679.8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较2020年度690.19减少10.34万元,减少1.5%,其中,人员经费减少62.07万元,增加12.31%,主要原因是有职工退休。公用经费减少127.16万元,减少68.38%,主要原因是今年将人口普查、年鉴编印费等列为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6.48万元,较2020年度676.82万元减少10.34万元,减少1.5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413.61万元,与上年582.41万元相比减少168.8万元,减少28.98%,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年鉴编印费等项目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63.93万元,与上年54.82万元相比增加9.11万元,增加16.58%。卫生健康支出21.22万元,与上年22.39万元相比减少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1万元,与上年28.68万元相比减少0.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36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153.36万元,是统计信息标准化建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13.11万元,与上年676.82万元相比减少163.71万元,减少24.19%;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年鉴编印费等项目支出减少。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统计信息标准化建设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1年度,天水市统计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总计的77.91%。较去年570.93万元减少171.17万元,减少29.98%,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年鉴编印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1年度,天水市统计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总计的15.99%。较去年54.82万元增加9.11万元,增加16.62%,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职工和养老待遇的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

2021年度,天水市统计局卫生健康支出22.22万元,与上年22.39万元相比减少1.17万元,减少5.22%。

4、住房保障支出

2021年度,天水市统计局住房保障支出28.21万元,与上年28.68万元相比减少0.47万元,减少1.6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统计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5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29.97万元,较上年491.44万元减少61.47万元,减少12.51%,主要原因是2021奖励金减少。人员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9.44万元、津贴补贴104.52万元、奖金10.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4万元、住房公积金25.56万元、退休费20.72万元、奖励金67.9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79.83万元,较上年160.38万元减少80.55万元,减少50.22%,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年鉴编印费等项目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4.98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3.56万元、邮电费0.34万元、物业管理费2.24万元、差旅费8.87万元、租赁费1.2万元、培训费2.21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劳务费13.34万元、工会经费2.16万元、福利费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2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3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决算0.5万元。与上年0.49万元相比增加0.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接待人数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与上年同期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0,与上年同期一致。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国内接待批次8次、人数40人,较上年批次增加3次,人数增加2人,费用增加0.01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统计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比 2020年185.38万元减少127.76万元,减少68.92%。主要原因是将普查经费和网络租赁费列为项目支出。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万元。培训费支出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21.65减少19.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培训费支出较大。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68万元,为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32万元,全部为办公家具购置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3.36,主要用于统计信息网络设备数据大平台建设。比上年24.99万元增加131.69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水市统计局资产合计318.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08.77万元,无车辆配置,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通用设备资产净值292.64万元,家具用具资产净值16.13万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统计局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153.36万元,比2020年增加153.36万元,为统计信息标准化建设收入。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统计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3个,全年预算数25.53万元,支出25.53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3个项目结果为“优”。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天水经济年鉴》编印项目

《天水经济年鉴》是一部全面记载天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大型连续性文献资料。真实地记录了一年来天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是各级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科研部门及中外投资者了解天水,进行科学决策、咨询和研究的重要工具书。

全年《天水经济年鉴》编印项目经费预算10万元,执行率100%。印刷出版《天水统计年鉴》700本,印刷出版《统计月报》和《统计提要》各印刷1000本,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编辑工作,资料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全面,满足广大需求,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要求。

(二)统计信息网络电路租用与维护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天水市统计局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租用20M专线中继线路及互联网光纤电路各一条,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租用20M省内视频会议专线电路。同时,确保网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做好定期维护、检修等工作。

全年统计信息网络电路租用与维护项目经费6万元,执行率100%。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签订协议、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水市分公司签订协议,保证网络数据正常运行,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要求。

(三)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要求,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统计数据支持和服务保障,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要求。

四、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